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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淡水小鎮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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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國道三的事件,媒體一直在報導國賠的後續處理. 我本人並不反對賠給受害家屬
問題是 既然確定是國賠 , 為啥都沒聽到有人要負責勒. 拿刀殺人要判刑,工程缺失害 死人就不用被處罰嗎??? 粉想成立一個國賠受害者組織 , 用團體的力量去告那些官員 過失致死~~~~ 公務員是不是過這麼爽的啊 , 先抓幾個起來關 , 殺雞儆猴..... 國賠賠愈多 判刑愈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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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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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喔...
國家對故意或重大過失公務員有求償權 這裡公務員是廣義公務員,包括行政委託(政府委託民間) 輕微過失就不用說了 如果連輕微過失都要罰公務員 會造成沒人敢做事,反而造成行政怠惰 舉例來說: 某社工單位接到有人(甲)現在要燒炭自殺 通知警察和救護人員趕到甲住家 研判可能情況緊急,於是破壞大門 結果一進去,甲拿著木炭還沒生火 甲一氣之下申請國賠... 所以只限制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就是不要讓公權力執行時有後顧之憂 ====================================== 另一種是公物造成人民權利損害 這種就沒有求償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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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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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麼要國家賠給他們
應該是發撫卹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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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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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官相護,問題很複雜
搞不好到時候死的不是真正的大咖而是小小的基層. 搞不好是公務員的疏失,但若是有人拿槍指著他的頭要他拿賄絡的錢,那又該怎麼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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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一日陸戰隊 , 終身陸戰隊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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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觀念不太正確
正確的是國賠成立,就一定有公務員受罰 國家目前只是協助受害者家屬打國賠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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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淡水小鎮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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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小弟的認知應該是公訴瀆職罪與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去起訴 而不是記個過 調個 職就沒事了吧 , 一點懲罰效果都沒有..... 有後台的,大概等鋒頭過了隨便找個理由 記個功就抵掉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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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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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賠 國賠 為什麼掏我們的錢去賠 卻沒人受罰勒???
國賠 如果動不動 都要處罰公務員 我想全台灣 沒人要當公務員了
就好像你工作 有稍為小疏失 就一定會被告要賠別人 那你還敢去工作嗎? 所謂國賠 就是國家犯錯 全民買單 相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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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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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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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被a了十幾億也沒感覺
區區的國賠又算得了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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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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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第一個想到台鐵.每次有發生無知的民眾闖平交道. 台鐵反倒要拿錢出來給被火車撞的人先壓壓驚.
一點都沒想到鐵路是有專用路權這種東西.. 難怪會被叫呆鐵不是沒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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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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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確定這是工程缺失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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