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來自台灣
文章: 226
|
突發奇想房地產的尾款問題??
小弟最近無聊在研究有關房地產的問題!!
相信大家都知道買房子付尾款.. 尾款大多有2種付法!! 1.銀行貸款. 2.全額付現金. 最近弟突發奇想!!我是賣方... 跟買主簽合約.每月支付尾款金額這種做法 例:一棟房屋我賣100萬...我與買家簽合約頭期款10萬元 尾款90萬跟買方簽合約.每月支付我1萬元.利息直到付清完都1%(7-8年) 但積欠3個月分期尾款.房子立即收回過戶回賣方我. 各位前輩你覺得這樣可行嗎?? 當然還有很多細項要訂定...以上金額利息都可以自己訂定 優點:1.我可賺房屋的價錢差(前提你房子是高於你買進價賣出) 2.我還賺1%的利息(我就是銀行) 3.買方負擔比較輕!!(銀行利息較重) 缺點:1.買方繞跑不付錢(如果我找不到人..是不是就不能把房子收回.還是我可以合約簽訂 時.如買方積欠3個月分期尾款時.賣方以告知買方或發存證信函.但買方找不人時.可直 接過戶給我) 2.不能一次拿到錢!! 此文章於 2010-01-12 01:25 PM 被 a162158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NJ
文章: 982
|
積欠3個月分期尾款.房子立即收回過戶回賣方我
看這條之後.應該沒人跟你買吧... 買方找不人時.可直接過戶給我 你找不到買方出面.如何直接過戶給你???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238
|
那買方跟你買了房子之後 , 再拿房子去跟銀行貸80% , 買方就可以跑了...!!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17
|
風險那麼高
應該沒有賣方想這樣作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60
|
如果我是賣方,只收到10%頭期款,房子是不可能過戶給你!
要這樣做,房子出租就好,何必過戶,一樣每個月有錢收,產權也還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