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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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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747
藥師講藥太詳細 藥商提告

看起來下次有人分享個使用心得, 廠商不爽就可以提告了....

有沒有人知道是哪家廠商啊 ? 這麼 "善待" 消費者我很想知道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35/1rlnz.html

藥師講藥太詳細 藥商提告

這年頭在部落格發表文章還真要小心謹慎,否則一不小心
就挨告。

在台灣藥師部落格裡,有位藥師的部落格文章相當受到網友的喜愛與閱讀,知名度也頗高,甚至網友還常在網路上詢問相關的用藥與藥品知識,而該名藥師也非常熱心的在自己的網站上寫文章,為大家解析正確的醫藥知識。不過,該藥師卻因在網站發表數篇解析有關某藥品的文章,而被藥商以妨害名譽之言論告發,使得藥師在部落格裡公開道歉,該事雖已達成和解,這也使得該藥師感到相當無奈,甚至想放棄已經營3年多的藥師網站而尋找接班人。

其實從該藥師的部落格文章引發業者不滿而提告的事件,也顯示出網路言論自由度的爭議。就像之前一名網友去某家餐廳吃飯後,在自己的部落格裡發表一些心得感想,只因為在文章中寫說覺得餐點沒有很好吃,卻被餐廳老闆提告,最後也使得部落客不但在網頁更改內容,還道歉。

這些事件都曝露出網路言論的自由度,網路作為一個媒體載具,其言論的拿捏如何平衡?有時候只是說真話,結果卻反被告;有時候是情緒性的漫罵,就是毀謗。到底什麼是真話?什麼又算是毀謗,這中間的尺度要如何衡量?

網友在部落格裡分享美食心得,卻因此而吃上官司;藥師因
在部落格裡解析藥品相關知識,卻因此而被廠商提告,雖說每個人都有對事物的喜好、意見與批評,也許因為網路宣傳力實在太廣大,而影響的效力也十分驚人,使得業者一方面希望透過網路的爆炸式宣傳來招攬生意,另一方面,又害怕如果在網路上得到負面的名聲,使得品牌形象一蹶不振,因此對網路是既愛又怕。

網路如水,網路言論能載舟亦能覆舟,但是這中間的仲裁者到底該判定誰是或誰非?
     
      
舊 2009-09-23, 07:1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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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ang離線中  
hr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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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10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
文章: 436
擋人財路 當然會被告...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9-09-23, 08:08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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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100離線中  
千島雷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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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引用:
作者hr100
擋人財路 當然會被告...


不,是因為你是一個活老百姓才會被告

要是你是董事長或官員,他改善服務都來不及,哪敢告你

老百姓就是好欺負
舊 2009-09-23, 09:36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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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雷禪離線中  
TRG-pr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引用:
作者千島雷禪
不,是因為你是一個活老百姓才會被告

要是你是董事長或官員,他改善服務都來不及,哪敢告你

老百姓就是好欺負


董事長或官員會熱心寫網頁解答問題?

外包造假的居多吧,例如XX週記...
舊 2009-09-23, 09:49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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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G-pro離線中  
chlang
Master Member
 
chl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747
剛剛查到了...

看起來是宣揚了 "不用迷信品牌, ****打最大的不見得最有效" 而被告.


http://www.liverx.net/2009/09/07/道歉啟事/

立道歉啟事人高XX,於未經合理查證之情況下,在部落格及相關網站中刊載標題為「維骨X系列一之維骨X的簡介」、「維骨X系列三之如何挑選維骨X」、「維骨X系列五之如何分辨維骨X的真假」及「維骨X真相」等文章,內容涉嫌詆毀維骨X代理商XX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之名譽及散佈維骨X商品之不實訊息,經XX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在案。今蒙XX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寬宏大量不予究責並達成和解,特此公開道歉及致謝,並承諾日後不再發表涉嫌妨害名譽之言論。


=====================================

題外話, 用 "藥師 部落格 被告" 去 Google 查詢, 竟然是 PCDVD 這篇 page 排在最前面

就這個現象來看, PCDVD 在搜尋引擎 Google 上面 算是蠻有公信力的網站
舊 2009-09-23, 10:01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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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ang離線中  
hr100
Advance Member
 
hr10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
文章: 436
引用:
作者千島雷禪
不,是因為你是一個活老百姓才會被告

要是你是董事長或官員,他改善服務都來不及,哪敢告你

老百姓就是好欺負



董事長或是官員惹到不該惹的一樣被搞掉...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9-09-23, 10:1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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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100離線中  
TRG-pr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療效,成分,含量,都有證據。

不過宣稱商品是垃圾,說藥商給醫師回扣,又拿不出證據....就危險了。
舊 2009-09-23, 10:15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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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G-pro離線中  
chlang
Master Member
 
chl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747
看不出來有啥你說的 "垃圾" 講法...

ex:
http://www.liverx.net/2009/04/08/

引用:
如果在選擇上這三種葡萄糖胺的時候,最好的選擇就是選擇便宜的就好。廠商為了增加銷售,會告訴你藥品級的才有保障,實際上......


還是說你有看到一些其他內幕 ?! (沒有打馬賽克的版本 ?)
舊 2009-09-23, 10:25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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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ang離線中  
TRG-pr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此文章於 2009-09-23 10:36 PM 被 TRG-pro 編輯.
舊 2009-09-23, 10:30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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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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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死老百姓
文章: 4,824
殺人放火金腰帶,造橋鋪路無屍骸
舊 2009-09-23, 11:20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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