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37
|
對罪犯需要講人權嗎?
常常在電視上看到,一些人犯罪之後被抓
被帶到鏡頭時,往往都要拿東西遮臉............. 這些人是怎樣?有膽作還怕人知道? 比如說最近的保母殺嬰事件,從以前到現在很多案例 每次都看到嫌犯遮住臉,為甚麼警察可以默許這種行為而不制止? 如果是輕微的罪犯我不會在意 但是如果是犯了人神共憤的嫌犯,我會很想看看他臉長怎樣的 我認為對那種惡意的罪犯根本不用講甚麼人權 我也不相信罪犯會改過重生這一套,要給他們甚麼機會? 比如說竊盜慣犯關進去,出來了還是會再偷東西 乾脆人道毀滅比較快!!!! 我覺得這個社會道德敗壞,那些人權團體功不可沒!!!! 為甚麼沒有人出來聲討這些成天就會出一張嘴的人權團體?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39
|
對疑犯採最重刑
對罪犯採最輕刑 跟極權國家己經沒兩樣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
滿想好好寫上一段
可是想想正在忙,做這件事又浪費時間 簡單的評論就好 同意人權很重要的話,我要告訴你 人權這東西,如果你用外在條件去成立它,那很容易被扭曲、誤解或者是侵害 不如用內在的、天生就有或是簡單的每個人都要有最基本的權利,這種的概念去成立它,這樣也許更容易保護所謂人權這種東西 也就是說因為某些原因,才有人權,這樣的概念其實很危險 不如我們先決條件每個人都有人權,再來討論說是不是要限制某些人權,或許還比較容易保護所謂人權這個概念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9
|
古代沒有人權團體,難道就不會有搶劫殺人犯,或是比現在少很多?
現代注重人權的觀念是從歐美發源的,他們的犯罪率難道就比較高?(美國大都市的犯罪率好像很高,歐洲我就不清楚了) 此文章於 2009-05-05 03:55 PM 被 sopha 編輯.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
唔...閣下很適合去三四十年前的警備總部上班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652
|
引用:
怎麼沒有聲討, 我在pcdvd上看到罵人權團體的次數還不少, 遠大於新聞報導人權團體出來講話的次數. 可能你指的是上新聞的次數. 那道理也很明顯, 人權團體會開記者會, 記者會去採訪. 你可以可組個團體開記者會... 如果願意花錢花時間去弄的話. 可以朝向,重大罪犯公佈資訊的方向作倡議跟立法推動. 所以重點就是, 你(或其他人)有多大的意願花力氣去弄這件事.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
|
古代有殺千刀
也有腰斬據說斬了還會動 雍正看了 用鮮血 寫了 慘慘慘 並下令廢除 看來雍正是中國兩千年來最仁慈的皇帝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7
|
引用:
人權絕對不是天生就有的.....,人權是透過交換而來的,我給你相對的尊重反之你也如此。 君不見很多所謂的人權先進國家,他們人與人之間相互尊重的觀念比我們好。 維持基本的溫飽這件事在大家的觀念中可以算是基本的人權吧!但世界很多人還是做不到 !難道是天生命賤嗎?是因為沒有外在的條件去成立它啊..... 此文章於 2009-05-05 04:09 PM 被 morrischen6813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2
|
李師科案為台灣治安史上首件持槍搶劫銀行案。1982年4月14日,李師科持著先前所搶來的警槍,戴假髮、鴨舌帽、口罩,闖入台灣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最後搶走新台幣531萬餘元後逃逸。23天後,一名酷似李師科的計程車司機王迎先被檢舉,並遭到調查小組刑求,被迫承認犯案。5月7日王迎先於帶領警方尋找犯案工具及贓款之過程中,趁機跳橋墜入新店溪中自殺(一說為警方加工自殺)明志。不久後真搶匪李師科被逮捕。李師科於1982年5月21日被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
還有, 不要以為自己"規規矩矩"做人, 政府就不會找你麻煩了
有人權, 人家要來證明你有罪 沒人權, 是你要證明自己沒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