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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i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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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irt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37
對罪犯需要講人權嗎?

常常在電視上看到,一些人犯罪之後被抓

被帶到鏡頭時,往往都要拿東西遮臉.............

這些人是怎樣?有膽作還怕人知道?

比如說最近的保母殺嬰事件,從以前到現在很多案例

每次都看到嫌犯遮住臉,為甚麼警察可以默許這種行為而不制止?

如果是輕微的罪犯我不會在意

但是如果是犯了人神共憤的嫌犯,我會很想看看他臉長怎樣的

我認為對那種惡意的罪犯根本不用講甚麼人權

我也不相信罪犯會改過重生這一套,要給他們甚麼機會?

比如說竊盜慣犯關進去,出來了還是會再偷東西

乾脆人道毀滅比較快!!!!

我覺得這個社會道德敗壞,那些人權團體功不可沒!!!!

為甚麼沒有人出來聲討這些成天就會出一張嘴的人權團體?
     
      
舊 2009-05-05, 03:26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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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irth離線中  
官字兩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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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39
對疑犯採最重刑
對罪犯採最輕刑


跟極權國家己經沒兩樣了
 
舊 2009-05-05, 03:34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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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字兩張嘴離線中  
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滿想好好寫上一段

可是想想正在忙,做這件事又浪費時間

簡單的評論就好

同意人權很重要的話,我要告訴你

人權這東西,如果你用外在條件去成立它,那很容易被扭曲、誤解或者是侵害

不如用內在的、天生就有或是簡單的每個人都要有最基本的權利,這種的概念去成立它,這樣也許更容易保護所謂人權這種東西

也就是說因為某些原因,才有人權,這樣的概念其實很危險

不如我們先決條件每個人都有人權,再來討論說是不是要限制某些人權,或許還比較容易保護所謂人權這個概念
舊 2009-05-05, 03:43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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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離線中  
soph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9
古代沒有人權團體,難道就不會有搶劫殺人犯,或是比現在少很多?

現代注重人權的觀念是從歐美發源的,他們的犯罪率難道就比較高?(美國大都市的犯罪率好像很高,歐洲我就不清楚了)

此文章於 2009-05-05 03:55 PM 被 sopha 編輯.
舊 2009-05-05, 03:52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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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a離線中  
B76202023
*停權中*
 
B762020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唔...閣下很適合去三四十年前的警備總部上班
舊 2009-05-05, 03:55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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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202023離線中  
bxxl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rebirth
常常在電視上看到,一些人犯罪之後被抓

被帶到鏡頭時,往往都要拿東西遮臉.............

這些人是怎樣?有膽作還怕人知道?

比如說最近的保母殺嬰事件,從以前到現在很多案例

每次都看到嫌犯遮住臉,為甚麼警察可以默許這種行為而不制止?

如果是輕微的罪犯我不會在意

但是如果是犯了人神共憤的嫌犯,我會很想看看他臉長怎樣的

我認為對那種惡意的罪犯根本不用講甚麼人權

我也不相信罪犯會改過重生這一套,要給他們甚麼機會?

比如說竊盜慣犯關進去,出來了還是會再偷東西

乾脆人道毀滅比較快!!!!

我覺得這個社會道德敗壞,那些人權團體功不可沒!!!!

為甚麼沒有人出來聲討這些成天就會出一張嘴的人權團體?


怎麼沒有聲討,
我在pcdvd上看到罵人權團體的次數還不少, 遠大於新聞報導人權團體出來講話的次數.

可能你指的是上新聞的次數. 那道理也很明顯, 人權團體會開記者會, 記者會去採訪.

你可以可組個團體開記者會...
如果願意花錢花時間去弄的話.
可以朝向,重大罪犯公佈資訊的方向作倡議跟立法推動.

所以重點就是, 你(或其他人)有多大的意願花力氣去弄這件事.
舊 2009-05-05, 04:0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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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xl離線中  
petr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
古代有殺千刀
也有腰斬據說斬了還會動
雍正看了 用鮮血 寫了 慘慘慘
並下令廢除
看來雍正是中國兩千年來最仁慈的皇帝
舊 2009-05-05, 04:0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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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ro離線中  
morrischen6813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7
引用:
作者李麥科
滿想好好寫上一段

可是想想正在忙,做這件事又浪費時間

簡單的評論就好

同意人權很重要的話,我要告訴你

人權這東西,如果你用外在條件去成立它,那很容易被扭曲、誤解或者是侵害

不如用內在的、天生就有或是簡單的每個人都要有最基本的權利,這種的概念去成立它,這樣也許更容易保護所謂人權這種東西

也就是說因為某些原因,才有人權,這樣的概念其實很危險

不如我們先決條件每個人都有人權,再來討論說是不是要限制某些人權,或許還比較容易保護所謂人權這個概念


人權絕對不是天生就有的.....,人權是透過交換而來的,我給你相對的尊重反之你也如此。

君不見很多所謂的人權先進國家,他們人與人之間相互尊重的觀念比我們好。

維持基本的溫飽這件事在大家的觀念中可以算是基本的人權吧!但世界很多人還是做不到

!難道是天生命賤嗎?是因為沒有外在的條件去成立它啊.....

此文章於 2009-05-05 04:09 PM 被 morrischen6813 編輯.
舊 2009-05-05, 04:04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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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rischen6813離線中  
kctsai082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2
李師科案為台灣治安史上首件持槍搶劫銀行案。1982年4月14日,李師科持著先前所搶來的警槍,戴假髮、鴨舌帽、口罩,闖入台灣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最後搶走新台幣531萬餘元後逃逸。23天後,一名酷似李師科的計程車司機王迎先被檢舉,並遭到調查小組刑求,被迫承認犯案。5月7日王迎先於帶領警方尋找犯案工具及贓款之過程中,趁機跳橋墜入新店溪中自殺(一說為警方加工自殺)明志。不久後真搶匪李師科被逮捕。李師科於1982年5月21日被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
舊 2009-05-05, 04:05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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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tsai0821離線中  
B76202023
*停權中*
 
B762020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還有, 不要以為自己"規規矩矩"做人, 政府就不會找你麻煩了
有人權, 人家要來證明你有罪
沒人權, 是你要證明自己沒罪...
舊 2009-05-05, 04:13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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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202023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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