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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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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紙醉金迷台北城
文章: 36
腳踏車騎上橋,驚險萬分

自從腳踏車風行以來
台北縣市各大橋樑的機慢車道就常常出現腳踏車勇士穿梭
每次騎機車經過這些勇士身旁都會替他們捏把冷汗
因為台北縣市橋樑的機慢車道通常都很狹窄
僅能容納約兩台機車並行的寬度
在橋上腳踏車速度又比機車慢很多
後方機車往往為了超車,因而發生擦撞事故
已經親眼目睹過好幾次這樣的事件
今天看新聞(如下)又看到死亡車禍
但其中有提到自行車騎紅磚人行道可能被開單?
真是活見鬼了,也從沒看過警察在橋上取締自行車騎紅磚人行道啊
我還是覺得自行車過橋的時候騎紅磚人行道才是最安全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車擦撞單車 撞人的死了 被撞的送辦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騎單車上橋,該走橋邊人行道,還是機慢車專用道?連結台北縣市的華中橋,前幾天發生死亡車禍,起因就在於單車騎乘在機慢車道,機車騎士鐘淑齡(45歲)超車時擦撞到單車,機車女騎士摔倒、頭部撞地死亡。

全案由萬華警分局偵辦,曾姓男子(59歲)供稱自行車騎紅磚人行道可能被開單,以往都是走機慢車道,案發時他已盡量靠右行駛,不知後方有機車要超車;警訊後將曾某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

意外發生時,鐘婦連同機車往左側滑出,鐘婦安全帽脫落,頭部撞擊機車道與汽車道分隔島,當場陷入昏迷,在後方目擊的高姓機車女騎士見狀,報警將她送醫,但女騎士仍因顱內嚴重出血不治。
     
      
舊 2009-05-03, 10:14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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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MAN離線中  
阿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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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大鵰村
文章: 12
個人不建議在橋上人行道騎
因為有些橋的護欄沒加高,太低...如:中正橋

座墊都快跟護欄一樣高了
如果突然吹來一陣風...很危險

而且有的橋,人行道很窄
會車時也很危險...

所以最好的辦法...
在橋上人行道...牽車...
 

此文章於 2009-05-03 10:32 PM 被 阿宅 編輯.
舊 2009-05-03, 10:25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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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宅離線中  
養樂多優酪乳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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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277
引用:
作者阿宅
個人不建議在橋上人行道騎
因為有些橋的護欄沒加高,太低...如:中正橋

座墊都快跟護欄一樣高了
如果突然吹來一陣風...很危險

而且有的橋,人行道很窄
會車時也很危險...

所以最好的辦法...
在橋上人行道...牽車...

嚇了一跳
阿宅講話太正經了
舊 2009-05-03, 10:36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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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樂多優酪乳離線中  
x2m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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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750
轉貼下

車禍並非以「撞人」就要負肇事責任,而必須符合「肇事要件」才能判有肇事因素,否則頂多只有「違規」(有違規不等於有肇事責任)

肇事責任要件,必須同時具備:
侵權行為(侵害他人優先權)+造成損害(造成傷亡、財物損失)+無阻卻事由(沒有阻卻肇事責任之理由)

另依據「因果關聯」,如本件案例,即使甲方撞死丙方,但如果甲方是因為乙方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保持安全距離而碰撞,致使甲方失控撞及丙方致死,則乙方應為肇事原因,甲方如以採取必要之措施則甲方就有「阻卻事由」,即甲方就無肇事因素.....

所以一般人認為「撞死人」就是肇事者,要負完全肇事責任,其實與相關法律規定有極大的落差,因為有無肇事責任重點在於「是否有侵權行為或過失」。
例如:甲方闖紅燈被乙方綠燈直行所撞,則甲方應負肇事主因(或原因),乙方應無肇事因素(或依據乙方是否已經看到甲方,且能夠避免而不避免,則乙方才有過失的責任)

所以期望大家,不但要遵守交通安全規
舊 2009-05-03, 10:42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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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mms離線中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養樂多優酪乳
嚇了一跳
阿宅講話太正經了

他應該是被盜帳號了XD
舊 2009-05-03, 10:42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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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s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71
是阿,每天在那邊講"我這款是最新材質很輕便!"
講的有多好有多好...結果連扛起來都有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09-05-03, 10:4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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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maskedrider555
Master Member
 
maskedrider55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引用:
作者阿宅
最好的辦法...
在橋上人行道...牽車...


+1 ...

話說...自行車沒有後視鏡這種東西可以安裝嗎 ?

有時候總會看到有些自行車騎士要變換車道...不時就是頭往後看...很怕他們一不注意反而是撞到前面臨時停下的車輛...

不過更多時候是遇到變換車道時...連看也不看後方的自行車騎士...似乎認定後方來車看到他們就會自己閃開...
舊 2009-05-03, 10:58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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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kedrider555離線中  
KZ228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5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9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第 73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
側路邊行駛。

第 74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照法條來看...
行駛在慢車道並沒有問題, 在人行道才有問題...
這樣為何還有過失致死的因素...

此文章於 2009-05-04 12:17 AM 被 KZ228 編輯.
舊 2009-05-04, 12:16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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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Z228離線中  
jora
Regular Member
 
jor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67
我也常在橋上機車道差點撞上前方的腳踏車
太危險了
舊 2009-05-04, 12:26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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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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