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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紙醉金迷台北城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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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騎上橋,驚險萬分
自從腳踏車風行以來
台北縣市各大橋樑的機慢車道就常常出現腳踏車勇士穿梭 每次騎機車經過這些勇士身旁都會替他們捏把冷汗 因為台北縣市橋樑的機慢車道通常都很狹窄 僅能容納約兩台機車並行的寬度 在橋上腳踏車速度又比機車慢很多 後方機車往往為了超車,因而發生擦撞事故 已經親眼目睹過好幾次這樣的事件 今天看新聞(如下)又看到死亡車禍 但其中有提到自行車騎紅磚人行道可能被開單? 真是活見鬼了,也從沒看過警察在橋上取締自行車騎紅磚人行道啊 我還是覺得自行車過橋的時候騎紅磚人行道才是最安全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車擦撞單車 撞人的死了 被撞的送辦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騎單車上橋,該走橋邊人行道,還是機慢車專用道?連結台北縣市的華中橋,前幾天發生死亡車禍,起因就在於單車騎乘在機慢車道,機車騎士鐘淑齡(45歲)超車時擦撞到單車,機車女騎士摔倒、頭部撞地死亡。 全案由萬華警分局偵辦,曾姓男子(59歲)供稱自行車騎紅磚人行道可能被開單,以往都是走機慢車道,案發時他已盡量靠右行駛,不知後方有機車要超車;警訊後將曾某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 意外發生時,鐘婦連同機車往左側滑出,鐘婦安全帽脫落,頭部撞擊機車道與汽車道分隔島,當場陷入昏迷,在後方目擊的高姓機車女騎士見狀,報警將她送醫,但女騎士仍因顱內嚴重出血不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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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大鵰村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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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建議在橋上人行道騎
因為有些橋的護欄沒加高,太低...如:中正橋 座墊都快跟護欄一樣高了 如果突然吹來一陣風...很危險 而且有的橋,人行道很窄 會車時也很危險... 所以最好的辦法... 在橋上人行道...牽車... ![]() 此文章於 2009-05-03 10:32 PM 被 阿宅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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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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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嚇了一跳 阿宅講話太正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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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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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下
車禍並非以「撞人」就要負肇事責任,而必須符合「肇事要件」才能判有肇事因素,否則頂多只有「違規」(有違規不等於有肇事責任) 肇事責任要件,必須同時具備: 侵權行為(侵害他人優先權)+造成損害(造成傷亡、財物損失)+無阻卻事由(沒有阻卻肇事責任之理由) 另依據「因果關聯」,如本件案例,即使甲方撞死丙方,但如果甲方是因為乙方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保持安全距離而碰撞,致使甲方失控撞及丙方致死,則乙方應為肇事原因,甲方如以採取必要之措施則甲方就有「阻卻事由」,即甲方就無肇事因素..... 所以一般人認為「撞死人」就是肇事者,要負完全肇事責任,其實與相關法律規定有極大的落差,因為有無肇事責任重點在於「是否有侵權行為或過失」。 例如:甲方闖紅燈被乙方綠燈直行所撞,則甲方應負肇事主因(或原因),乙方應無肇事因素(或依據乙方是否已經看到甲方,且能夠避免而不避免,則乙方才有過失的責任) 所以期望大家,不但要遵守交通安全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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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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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應該是被盜帳號了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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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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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每天在那邊講"我這款是最新材質很輕便!"
講的有多好有多好...結果連扛起來都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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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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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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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 話說...自行車沒有後視鏡這種東西可以安裝嗎 ? 有時候總會看到有些自行車騎士要變換車道...不時就是頭往後看...很怕他們一不注意反而是撞到前面臨時停下的車輛... 不過更多時候是遇到變換車道時...連看也不看後方的自行車騎士...似乎認定後方來車看到他們就會自己閃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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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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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9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第 73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 側路邊行駛。 第 74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照法條來看... 行駛在慢車道並沒有問題, 在人行道才有問題... 這樣為何還有過失致死的因素... 此文章於 2009-05-04 12:17 AM 被 KZ2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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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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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常在橋上機車道差點撞上前方的腳踏車
太危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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