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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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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23/1/qfnu.html
養玩笑話 男大學生遭法辦 更新日期:2007/12/23 12:00 一名蔡姓大學生,幾個月前在自己的部落格中留下「快來包養我」等字眼,不過他也在留言區中表明「我是開玩笑的啦」,可是沒想到這幾句簡短開玩笑的文字,竟然就遭到警方的移送,雖然後來承辦檢察官做出了不起訴處分,但是蔡同學也在警方的「刑案資訊系統」中,留下了曾被移送的紀錄。(程平報導) 一名蔡姓大學生,因為和同學集資拍片將積蓄用光,就在自己的部落格中,以戲謔的方式寫下「我好窮」、「快來包養我」等字眼,而在他的親友開始留言對他做出許多揶揄回應後,蔡同學也再次留言表示這一切都是在開玩笑,沒想到事情過了二三的月後,蔡同學接到彰化縣警局婦幼隊員警的電話,表示他的行為已經觸法,必須到警局製作筆錄,並要移送地檢署偵辦。 不過雖然承辦檢察官對蔡同學做出不起訴處分,但蔡同學還是質疑員警辦案是不是有點過頭了,刑事局預防科韋愛梅組長表示,蔡同學提到「包養」及「不論一百一千一萬都好」的字眼,就是違法。 陪同召開記者會的國民黨立委林郁芳則呼籲,警方不要因為拼業績,就侵害了年輕人在網路上抒發情緒的言論自由。 言論是沒有自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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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宜蘭
文章: 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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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吃飽沒事做,上網賺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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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宜蘭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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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養等於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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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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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到「包養」及「不論一百一千一萬都好」的字眼,就是違法。
實在不知道哪裡違法? kiss很多網友哀叫過,兒福法那條是超級惡法, 凡是有嫌疑通通被叫去台南! 根本就是過度膨脹解釋的司法恐怖! 而實際上發生性侵兒童的,80%以上都是在親戚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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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把他當作「齊天大聖」,那不多幾個「後宮」怎行? 女人到底了不了解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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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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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實在嚴重!
警大、警專應該儘速加開「國文通識課程」、開辦「老百姓生活疾苦戶外教學研習營」, 每日必讀國語日報,每週交出一篇作文或心得報告,這樣才不會再有錯誤自我解讀之情事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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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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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福法式標準的文字獄
雖然這種案子法官會判無罪 但是被函送光跑法院就會煩死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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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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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兒福法造就了怪現象,
抓一堆網路打嘴砲的, 真在搞性交易的反而抓不到, 業績獎金真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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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電玩: Focal Sib&iCub+樂之邦 Monitor01 USD+KECES DA-131MK3 劇院: EPSON POWERLITE 8350+ASUS EeeBox PC EB1021+Integra 40.2+Atlantic Technology T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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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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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麼說
我現在打包養、不論一百一千一萬都好 2、3個月後我有可能被抓去警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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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 Dropbox推廣連結 http://db.tt/ZD1hTL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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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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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函送?
那在電視上講的那些人呢? 只因他是政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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