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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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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2
Thumbs down 修法後 7成背債孩子繼續背

記者:記者黃郁茗、柯俊丞/台北報導
您能想像,一個才一歲多的孩子,因為替爸爸背負千萬債務,過得是什麼樣的生活嗎?還有碩士高材生不敢有夢想,因為身上扛著已經過世爺爺的7千萬債務;根據家扶基金會統計,扶助對象當中的五分之一,國內至少有兩千個孩子,因為不懂得拋棄繼承權,還沒出社會就負債累累。


中正大學研究所二年級的何同學,因為從小父親過世,民國88年爺爺也走了,何同學根本不知道自己是繼承人,他才23歲,卻替過世的爺爺背負7千多萬的債務。


何同學算一算,家裡三個兄弟姊妹就算聯手還債一輩子也還不完,類似的案例還有唸清大博士班的蔡同學,父親生前幫人做保,過世後家裡四個兄妹繼承了5千萬的債務,弟弟不到兩歲就負債,母親一度想帶著四個孩子走上絕路。


根據家扶基金會統計,國內幫過世親人背債的案例,在基金會扶助的對象每五個就有一個,全台灣至少有兩千人,其中一半以上還是未成年的孩子。立法院司法委員會15日已經通過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包括未成年繼承人,將來可以只靠繼承的有限財產去償還債務,未來父母幫人做保,欠下的債務子女也可以不用償還。


不過,修法溯及既往只有3年,已經繼承債務超過3年的個案還是沒得到解套,這些愁雲慘霧的家庭真的不知要何時才能看到政府伸出援手。

修法溯及既往只有3年 ?? 還不是一樣沒有解決問題,真不知政府是否想繼續欺騙老百姓嗎?還是因為選舉到了就修法來騙騙小老百姓?
     
      
舊 2007-11-19, 10:14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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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international離線中  
不要問
Master Member
 
不要問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851
制定破產法比修民法繼承編還有用
 
__________________

History doesn’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暫離.....
舊 2007-11-19, 10:20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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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問離線中  
tim901
*停權中*
 
tim9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TW
文章: 321
1000萬還完
以一個年薪達社會平均水準的人
也要至少二十幾年(這還是不包括利息)

7000萬一年的利息,最低也要140多萬(2%)
根本還不完

民意代表如果全面通過適用對象,怕債權集團反彈(通常是銀行業)
倒是可以斟酌改一下條文

比如搭配破產新生條例(也許欠款者只需受限制七年)
或是訂定還款上限(不超過500萬)
或是欠款利率採最低存款利率
這都是可以解決的方式,可以使欠債的人減低負擔

反而之前卡債的那些人
比較不值得同情,但卻反而受到更多的優惠
真是沒天理

此文章於 2007-11-19 10:28 AM 被 tim901 編輯.
舊 2007-11-19, 10:26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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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901離線中  
米蘭風格
Amateur Member
 
米蘭風格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48
有修沒修,還不是一個鳥樣,能說什麼,這就是台灣。
舊 2007-11-19, 10:48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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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蘭風格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這個不是政府的問題吧
立法是屬於誰
很清楚吧
在討論下去有點被坑殺的感覺
還是住嘴吧!!
舊 2007-11-19, 11:34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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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Qbaby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荒郊野外
文章: 225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不知道 適不適用!
舊 2007-11-19, 11:36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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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aby離線中  
f50996
Advance Member
 
f5099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文章: 312
引用:
作者Qbaby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不知道 適不適用!


當然不適用嘍,因為很多是莫名其妙繼承的,並不是因為消費才欠下的債務
7000萬的債務...滿厲害的,一般人想要欠到7000萬都還不容易。

要真的還清大概只有中大樂透才有辦法吧,否則以每個月扣1/3薪水來說,扣到死也還不完啊。
舊 2007-11-19, 11:55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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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0996離線中  
keyy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42
利委:修法?那老子金主開的錢莊怎麼活下去.....
舊 2007-11-19, 12:20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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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one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Bank
文章: 85
你能想像以前因為好心
借給朋友的七千萬
因為修法後
有三成的人要不回來嗎?
欠債還錢本來就是應該的
什麼,他年紀還小不知道要放棄繼承
那借錢給人的那個家庭就該活該倒楣嗎
舊 2007-11-19, 12:50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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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oney離線中  
change88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234
應該是修成 限定繼承 比較公平
當負債大於資產
子孫自然就沒有遺產可以分了
但是子孫也不用背負債務

個人做事個人擔
現在已經不流行父債子還了

以前新聞美國有人分到遠房親戚的大筆遺產
但是沒聽過美國有人因為這樣而分到大筆債務的
是只有台灣有這種法律嗎
舊 2007-11-19, 01:06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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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88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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