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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多蒙卡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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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544
交通大執法 元旦起恢復偷拍,大家小心

提醒你,明天起,全國同步交通大執法,警方將恢復隱藏式拍照蒐證,重點包括,超速、闖紅燈、國道行駛路肩,以及大型車不行駛外側車道,罰款最高六萬元,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元旦開始,開車最好不要違規,因為,第三隻眼就在你身邊。警察恢復偷拍,重點包含酒駕、闖紅燈、超速四十公里、行駛路肩、大型車慢行車未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蛇行、大車惡意逼迫小車。除了酒駕採用取締方式,其他五種都是用偷拍開罰,罰款最重罰六萬元。雖說是為了降低肇事率,不過,還是罵聲連連。警方明說,絕對會躲在駕駛看不見的地方,不過,前面一定會設立警告標語先預告,如果距離夠,也會攔車告發。警方隱藏式執法,出動最新高科技,觸控式螢幕,按鈕一按,誰超速?超速多少?一目了然。警察無所不在,而且還會改開偵防車混在車陣裡面一路跟拍,先蒐證再開單。至於台北市,為了展現決心,會出動七百名員警,分別在50個重要路口,針對闖紅燈等五項重大違規照相舉發,提醒你,不想挨罰,就乖乖守法。


警政署將自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嚴懲惡性交通違規,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嚴重超速、闖紅燈、行駛路肩(高速公路)等六項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的交通違規,除酒後駕車外,其餘五項交通違規均將加強「隱藏性執法」,以遏阻用路人違規僥倖心理,警政署今天再次籲請民眾勿存僥倖心理。
六大違規類型分別是:「酒後駕車」、「嚴重超速(超速四十公里以上)」、「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行駛路肩(高速公路)」、「大型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高速公路)」、「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高速公路)」等。

警政署表示,由於交通執法被「污名化」,成為「偷拍」、「搶錢」的代名詞,二00三年七月警政署修訂辦法,規定警察照相採證逕行舉發時應著制服於「明顯處所公開執法」,但也因執法空間受到壓縮,車禍死亡人數卻自二00二年的四千三百二十二人,逐年提高成去的四千七百三十五人,顯示交通執法強度減低對於交通安全維護確有負面影響。

不過警政署強調,雖然這次加強「隱藏性執法」為近年來交通執法方式的重大變革,但警政署已訂定五項惡性違規實施「隱藏性」執法統一作為,要求員警嚴格遵守;包括一、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取締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得採「隱藏性執法」,員警執勤位置允許不在公開處所,但仍應穿著制服,攔停位置並應考量駕駛人反應時間及適當空間,避免引起事故。

二、取締「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行駛路肩(高速公路)」、「大型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高速公路)」、「蛇行(任意變換車道、危險駕駛)、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高速公路)」等四項,得採「隱藏性執法」,但仍應著制服,並得使用偵防車隨車流巡邏或者在「制高點」運用科學儀器「照相」、「錄影」蒐證舉發。

三、取締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雖允許「隱藏式執法」,但仍應依規定設置告示;警政署提醒民眾,警方明天起就將嚴格執行取締六大違規,籲請民眾勿存僥倖。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31/11/8pgp.html


這是表示以後偷拍會合法化就對了
偷拍不叫取締
叫做蒐證之後再舉發
     
      
舊 2007-01-01, 03:58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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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多蒙卡修離線中  
s1300045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12
  果然都是人前一個樣、人後又一個樣,然後做錯事了還可以硬凹。

  真的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

  
 
舊 2007-01-01, 04:12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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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300045離線中  
hyksos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7
我覺得台灣這樣取締還好耶,還會有告示
在國外警察還偽裝成修理電線,然後在電線桿上偷拍違規
舊 2007-01-01, 04:57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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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ksos離線中  
0220
Master Member
 
022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2,291
我實在對這種把民眾當賊的作法很反感.....
舊 2007-01-01, 05:08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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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離線中  
hidexebih
Senior Member
 
hidexeb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渾沌避難所
文章: 1,201
引用:
作者0220
我實在對這種把民眾當賊的作法很反感.....


警察偷拍...
偷這個字似乎才是賊的行徑...
__________________

已經過了那麼多年了呢...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顯示卡著火了!!!
檢舉圖應該是這樣的...
舊 2007-01-01, 05:36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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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dexebih離線中  
darksnow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該小心的是不要違規,而不是小心偷拍吧?
難道上路非要違規才會高興? 違規沒被抓到就會有賺到的感覺?
舊 2007-01-01, 05:50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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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snow離線中  
hjfrank
*停權中*
 
hjfran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引用:
作者0220
我實在對這種把民眾當賊的作法很反感.....


何止反感,
現在開車要長眼一點,
要盡量觀察有沒有可疑東西在周圍附近,
累。
舊 2007-01-01, 06:00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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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rank離線中  
紫薰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14
除了繳稅金養活他們一家老小
又還要繳罰款當他們的年終來發....
舊 2007-01-01, 06:56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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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薰離線中  
ylafos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89
他說只有幾項惡意行為可以用偷拍舉發
其他他拍到也不能舉發
舊 2007-01-01, 07:13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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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afos離線中  
spiderwood
Major Member
 
spiderwoo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59
感覺好像全民公敵再臨一樣.......

如果政虎利用衛星監控,俯瞰全島,一發現有車輛違規,立即將之定位,拍照或錄影存證,

哇!比起交警偷拍,這真是削爆了,有句話是怎麼講的...... 「攬叫逼給褪」


其實,小弟時常在路上看到一些危險駕駛,與影響交安的行為,

路口停車還不靠邊停,別人要從巷口出來時,還得一吋一吋的移動,因為看不見左右來車,

還有並一排、並兩排停車的,公車、計程車從慢車道一下切到第三、第四車道的,

塞車時插隊硬擠的,把馬路當成星光大道的,把路肩當成為自己而開的駕駛,人行道上騎摩托車的......

每次遇到這些不良駕駛時,還真希望他們都能得到教訓,

別再為了自己一時之快,而影道道他人的安全!
舊 2007-01-01, 07:28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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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derwoo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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