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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勞工共和國
文章: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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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勞工,勇敢的站出來!!!!
相信版上的站友們,都有很多的工作經驗,難免也會遇到不合理的待遇,希望大家一起分享經驗,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雖然政府大都站在資方那邊啦...XD
------------------------------------------------------------------------ 小弟目前待的公司就蠻糟的,我目前是在某家LED廠工作,月休9天,正常上班時間是9小時,包含休息時間一小時,如果加班的話是做12小時,如果一個月下來都沒加班的話薪水大約是2萬7千多(大夜班),比較不合理的地方是大夜班的加班費跟早班的加班費是一樣的,而且加班是沒有另外再給伙食費的,我們公司就是伙食費跟夜班津貼這二樣是固定的,所以一個月都沒加班的人也是領一樣的夜班津貼,而一個月狂加班(包含假日加班)也是領一樣的夜班津貼,因為大家的底薪都是一樣的,所以加班費早班會跟大夜班一樣,因為每個人負責的工作不一樣,所以會造成特定幾個人總是要加班,某些人不用加,於是像公司反應夜班加班的人應該要再給夜班津貼,可是公司說勞基法並沒有規定要給夜班津貼,他們已經算是優於法令了,也不是小弟愛計較這些錢啦,只是我從第一天進公司到現在已經快一年半了,薪水也從來沒調過,公司也沒什麼福利,夜班上了這麼久總是身體會愈來愈累,所以希望公司可以給加班的同仁伙食費跟額外的夜班津貼,小弟想請教一個問題, 勞基法是否規定2個星期的標準工時是84小時,如果超過這個時數員工是否有權利不加, 小弟也是偶爾會加,可是如果按照公司目前的操法的話,他要你每天都做12小時,連星期六、日都要你來加,這樣一個星期就做84小時了...而且也沒多多少錢,現在也快年底了, 工作也不好找,請問如果公司因為你以不配合公司加班為理由而開除你(希望順便省年終) 是否可以到勞保局去檢舉他,員工是否有義務一定要配合這種超時工作的要求呢?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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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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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跟我在AUO的同學講的一模一樣 現在做OP都差不多是這個價錢 你不做還有外勞會做
台灣人真悲哀.. 看錯了是LED廠看成LCD廠 ![]() 此文章於 2006-10-27 09:13 AM 被 POPO29021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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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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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有規定工作時數沒錯...
2周84h是不包含延長工時(加班) 延長之工作時間(PS就是所謂的加班),男工一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一個月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女工一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一個月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所以加班時數是另計...如果超過以上加班時數你當然可以去檢舉 只是一般公司會計人員都很聰明的 關於不配合加班的部份... 公司當然不會用那麼爛的理由直接叫你走人 當然會以無法配合公司業務需求...等 正當理由規避法令...然後跟你說掰掰 看樓主敘述...不知是否為輪班制度 如果不是...而是您當初自己選擇大夜班... 那即是您在應徵時即同意相關勞動條件... 故對於您所謂津貼部份...可能是較難有所變動吧 說真的...現在工作不是那麼好找 除非你有更穩定的後路可以選擇 否則...暫時隱忍...總有出頭的一天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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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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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可以不配合加班 , 但主管極有可能找碴叫樓主走路 ,
公司方面敢明目張膽醬做 , 表示即使被勞委會罰 還是有賺頭 , 況且政府不是完全站在勞工這邊 ,本勞走光了 , 公司就更有理由申請外勞來做 , 一石二鳥之計 , 就聽聞某大 lcd 廠醬做 , 新人進來不到半年就走一大半 , 然後申請一堆外勞來做 , 新廠就調舊廠的老鳥去做 , 事情變多又複雜 也沒加薪 , 受不了自己請辭 公司剛好省一筆資遣 , 台灣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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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卡美, 號鳥, 請多指教 ![]() 音響也可省省玩 , 一萬塊買七零年代 Rotel Marantz Luxman 三美聲 我的 Canon 中三元 , Bronica Mamyia Pentax 中片福鏡頭
此文章於 2006-10-27 09:19 AM 被 shts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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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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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該限制外勞的人數.
勞委會主委幹了這麼久,一點作為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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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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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改成都沒夜班津貼
然後有狂加班到一次時數才給夜班津貼 這樣有努力的人才有津貼 這樣會不會平衡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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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勞工共和國
文章: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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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過沒夜班津貼的話會不會太扯,講難聽一點,做大夜班的就是拿自己的健康去換金錢 大家都知道做大夜班很累,做久了身體多少都會出毛病,如果大夜班的薪水跟早班一樣,有誰要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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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勞工共和國
文章: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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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教一下大大,如果公司用一些阿里不達的理由開除員工,是否要給員工一筆資遣費呢? 如果不給的話是否可以到勞保局檢舉呢??因為我怕有些公司會到快要發年終的時候,叫員工通通走人,唉,我也覺得台灣的勞工真的很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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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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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可能不知道,現在中南部的便利商店大夜薪資也不怎樣 拿身體建康換錢已經成了過去式了 想要改變,只有加強公司的競爭力 現在的競爭力都在於高品質勞力/產量/售價上 但講到技術那是台灣的痛,但這個痛很大的原因出在勞工的心態 跳槽!學會了就跳槽,就算老闆砸再多錢培養員工,培養另一個敵人罷了 而企業主也演變另一個心態,直接挖角比培養來的快(翻報紙看看,那些高薪的都是要有實力的) 惡性循環的節果,受害的永遠是在底層生產的本土員工 外勞好就好在不會請假,加班又很願意,顧主自然會想到這部份的問題 這算月經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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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story doesn’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暫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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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勞工共和國
文章: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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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唉,該怎麼說呢? 外勞其實有的也蠻可憐的,錯的應該是政府的政策 外勞就是因為在自己的國家賺不到什麼錢,才來到台灣 我們公司最近也請了三個外勞,來公司不到一個月,最近就遣送一個回去了 理由是嫌她工作態度不夠認真,不過我們公司也沒人可以跟他們溝通,沒一個英文行的... 所以要教她們也是問題很多,我是覺得絕大部分的問題都是出在溝通 至少我覺得在我們這個班的外勞工作很認真,今天她們其中一個被遣送回去了(無事先告知) 結果另外2個哭的一塌糊塗,休息時間的時候一個人躲在樓梯間哭,看了也是覺得蠻可憐的 公司只覺得請外勞便宜,卻連最基本的溝通都做不好,一覺得不滿意就送回去,搞得另外2個上班的時候愁眉苦臉,而且神經很緊繃,今天出了一點錯就馬上拿出皮包,意思是她要賠錢,其實根本沒那麼嚴重,但她們就是很怕也被送回去,然後死命叫她們加班,在這樣身心俱疲的情況之下,我看外勞也撐不了多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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