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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8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37
請問:二代健保繳愈多,是不是健保局員工領愈多

二代健保一實施
一定有人要抗議
我要上街頭抗議了

二代健保繳愈多,
是不是健保局員工領愈多呢?
     
      
舊 2006-05-05, 10:56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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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8離線中  
可憐蟲
Advance Member
 
可憐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32
抗議根本沒啥屁用

一句"會檢討"就想請大家回家

敷衍了事

最有效的方法是在健保局放炸彈

把健保局炸掉的話

看他們敢不敢拿自己的命來換錢

唉.....要是台灣有開放槍枝的話

不知道多少官員被狙擊掉了
 
舊 2006-05-06, 12:32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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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蟲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mor8
二代健保一實施
一定有人要抗議
我要上街頭抗議了

二代健保繳愈多,
是不是健保局員工領愈多呢?

依照先前"健保局自已的解釋"
的確是這個樣子
收的錢愈多
積效獎金愈多

不要問我為什麼!
問那些放縱他們惡搞的人吧!
舊 2006-05-06, 12:36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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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銀★(砍掉重練)
*停權中*
 
銀★(砍掉重練)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80
健保局受立法院的監督,包括保障6個月獎金也是以前立法院給的,不過取消這個獎金的議題可能會排到民國100年以後.....

於是,每年健保局獎金的問題都要被炒一次!
舊 2006-05-06, 12:54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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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砍掉重練)離線中  
horsetw
Advance Member
 
horset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天文實驗室
文章: 339
他媽的賤保局

還我錢
__________________
你問我腳下的小水塘 那只是我的手汗...
舊 2006-05-06, 01:01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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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setw離線中  
soror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32
健保局算是公家單位嗎?
為什麼可以領這麼多啊 ? 不符合社會公益說~~~~~~
真是越想越不爽 .. . .. ...

之前有朋友去健保局換卡,
在那邊等了2個小時,問了好幾個人後,`
才有人慢慢吞吞的說,喔~~ 傳真機壞了,
結果他是這一樓傳到上一樓,再等對方回傳資料,
這樣等兩個小時,而且不聞不問~~~
都讓這些混人,侵蝕全民的血汗
舊 2006-05-06, 01:13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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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oro離線中  
Elros
*停權中*
 
Elro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sororo
健保局算是公家單位嗎?
為什麼可以領這麼多啊 ? 不符合社會公益說~~~~~~
真是越想越不爽 .. . .. ...

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02554) 中華民國 83 年 12 月 23 日 制定29條
中華民國 83 年 12 月 30 日公布







第一條 (立法依據)   為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業務,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條規定設中央健康保險局(以下簡稱本局),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監督。
[相關條文]

第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之設置及其職權)   本局置總經理,承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命,綜理局務;置副總經理三人,輔助總經理處理局務。

第三條 (各處室之設置)   本局設下列單位:
  一、承保處。
  二、財務處。
  三、醫務管理處。
  四、企劃處。
  五、資訊處。
  六、稽核室。
  七、秘書室。

第四條 (承保處之職掌)   承保處之職掌如下:
  一、承保業務之規劃事項。
  二、承保作業規章之研擬事項。
  三、承保作業書表之設計及修訂事項。
  四、承保資料之查核事項。
  五、其他有關承保業務事項。

第五條 (財務處之職掌)   財務處之職掌如下:
  一、保險財務作業之規劃事項。
  二、保險費率之精算事項。
  三、保險費之收繳事項。
  四、保險安全準備之保管及運用事項。
  五、醫療費用之支付事項。
  六、其他有關財務管理事項。

第六條 (醫務管理處之職掌)   醫務管理處之職掌如下:
  一、醫療給付業務及標準之規劃、研擬事項。
  二、醫療支付標準及規章之研擬事項。
  三、醫事服務機構之特約、輔導及管理事項。
  四、醫療費用之評估、分析事項。
  五、其他有關醫務管理事項。

第七條 (企劃處之職掌)   企劃處之職掌如下:
  一、社會保險醫療制度之研究及規劃事項。
  二、本局業務之管制、考核事項。
  三、人員之教育、培訓事項。
  四、宣導事項。
  五、申訴及法律事項。
  六、其他有關醫療保險業務事項。

第八條 (資訊處之職掌)   資訊處之職掌如下:
  一、資訊作業之整體規劃、研究發展及管理事項。
  二、資訊作業共通規範之研訂及推動事項。
  三、資訊作業之教育訓練及推廣事項。
  四、資訊設施之維護及管理事項。
  五、本局與所屬機構辦公室自動化之整體規劃及推動事項。
  六、本局所屬機構資訊作業之輔導及績效評估事項。
  七、其他有關資訊處理事項。

第九條 (稽核室之職掌)   稽核室之職掌如下:
  一、保險業務之稽核事項。
  二、保險財務及帳務之稽核事項。
  三、其他有關業務稽核事項。

第十條 (秘書室之職掌)   秘書室之職掌如下:
  一、印信典守事項。
  二、文書、收發及檔案管理事項。
  三、出納及庶務管理事項。
  四、工員管理事項。
  五、議事及公共關係事項。
  六、其他不屬於各處、室之事項。

第十一條 (保險安全準備管理委員會之設置)   本局設保險安全準備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兼主任委員,聘請金融、保險或財務管理專家六人為委員,均為無給職,聘期二年,得續聘一次,監理本保險安全準備之運用及管理事項。
  前項委員會設置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二條 (醫療服務審查委員會之設置)   本局設醫療服務審查委員會,聘請具有教學、臨床或實際經驗之醫藥專家二十六人至三十一人為委員組成之,審議本保險醫療服務項目、數量及其品質事項。委員均為無給職,聘期二年,得續聘一次。
  委員會得視業務需要提報本局聘請醫事人員,執行審查事項,均為無給職。
  第一項委員會之設置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三條 (人員編制)   本局置主任秘書一人,經理五人,主任二人,研究員四人至六人,副經理八人至十人,副主任二人,專門委員四人至六人,襄理四人至六人,一等專員十人至十二人,秘書三人至五人,一等稽核八人至十人,高級分析師四人至六人,科長三十一人至三十七人,二等專員十一人至十三人,三等專員三十八人至四十四人,分析師九人至十五人;置四等專員、設計師、管理師、科員、辦事員及雇員各若干人。

第十四條 (人事室之設置及職權)   本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第十五條 (會計室之設置及職權)   本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第十六條 (政風室之設置及職權)   本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第十七條 (醫事人員之聘用)   本局視醫療保險業務需要,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各類醫事人員二十人至三十人

第十八條 (分局之設置及職權)   本局視業務需要得設若干分局;分局置經理一人,承本局總經理之命,綜理分局業務;置副經理一人或二人,輔助經理處理分局業務。

第十九條 (分局各組室之設置及掌理事項)   分局設各組、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承保組:被保險人之加保、退保、投保資格及薪資查核、保險費核計、資料建檔及異動管理等事項。
  二、財務組:保險費收繳、欠費處理、醫療費用支付及有關財務管理事項。
  三、醫務管理組:醫事服務機構之資格認定、輔導、考核、資料建檔及異動管理等事項。
  四、門診費用組:門診醫療費用申報案件之受理、資格審核、申報資料初審及門診費用核計等事項。
  五、住院費用組:住院醫療費用申報案件之受理、資格審核、申報資料初審及住院費用核計等事項。
  六、資訊室:資訊作業管理、硬體維護、程式設計、資料鍵入、資料庫管理、媒體管理及網路管理等事項。
  七、秘書室:印信、文書、出納、庶務、工員管理及其他不屬於各組、室事項。

第二十條 (分局之編制)   分局共置組長二十八人至三十人,室主任十二人,一等專員十六人至二十人,秘書六人,二等專員三十人至三十六人,課長一百一十人至一百三十二人,三等專員九十人至一百零六人;置四等專員、設計師、管理師、課員、辦事員及雇員各若干人。

第二十一條 (分局人事室之設置)   分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或置人事管理員一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第二十二條 (分局會計室之設置)   分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第二十三條 (分局政風室之設置)   分局得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第二十四條 (部分組室之合併)   分局得視其規模及業務需要,簡併部分組、室,分別辦理相關事項。

第二十五條 (員額總數)   本局及分局所列各職稱之員額,其總數為二千三百五十五人至二千五百九十一人,另以預算員額定之。
  前項人數總額不包括本局接辦六所公保聯合門診中心之員額。

第二十六條 (聯合門診中心之編制)   本局接辦現有六所公保聯合門診中心,其員額不得超過一千零九十七人,另以預算員額定之。
  前項聯合門診中心之組織編制,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七條 (人事管理及職務列等)   本局及分局之人事管理及職務列等,比照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辦理。

第二十八條 (辦事細則)   本局及分局之辦事細則,由本局擬訂,報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定。

第二十九條 (施行日)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舊 2006-05-06, 01:35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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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離線中  
aalf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293
引用:
作者sororo
健保局算是公家單位嗎?
為什麼可以領這麼多啊 ? 不符合社會公益說~~~~~~
真是越想越不爽 .. . .. ...

之前有朋友去健保局換卡,
在那邊等了2個小時,問了好幾個人後,`
才有人慢慢吞吞的說,喔~~ 傳真機壞了,
結果他是這一樓傳到上一樓,再等對方回傳資料,
這樣等兩個小時,而且不聞不問~~~
都讓這些混人,侵蝕全民的血汗



記得之前牠們的解釋是:牠們不像一般公務人員

有退休金的保障,所以~~~~~~~~~~
舊 2006-05-06, 01:55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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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f離線中  
東瀛魔神
Elite Member
 
東瀛魔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307
少一些人A健保費

才是真的治本吧

一直被A下去~ 再多代的健保都沒用啦

不減少這些A健保的人

只在乎他們的薪水 有用嗎 跟被A走的錢 薪水也只是九牛一毛

有健保以後 好歹看醫生不會每次都要4~5百元

弟是覺得還可以接受
__________________
玩Go Kart請使用安全帽!!!

歡迎自行取用
COWA會員卡:013690
燦坤編號:26244595
舊 2006-05-06, 02:02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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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瀛魔神離線中  
mor8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37
引用:
作者nomad
依照先前"健保局自已的解釋"
的確是這個樣子
收的錢愈多
積效獎金愈多

不要問我為什麼!
問那些放縱他們惡搞的人吧!

如果是這樣
二代賤保開始實施
那不就賤保人員賺翻了
舊 2006-05-06, 05:59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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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8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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