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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幻想鄉
文章: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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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到開放原始碼的程式有許多種授權,
其中有GPL以及LGPL等… 但我想請問,如果我想使用LGPL的程式, 在不修改原始碼的情況下,單純連結它的函式庫, 如果用作商業用途,是否可以不需要放出我自己這部分的原始碼?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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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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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可以,但你必須允許你的使用者「為自用之目的而修改程式與為此等修改而實施反向工程」。(原文為 "modification of the work for the customer's own use and reverse engineering for debugging such modifications"。)
簡單講,你必須提供該程式庫之函式庫及你自己程式之目的碼(既然你不想提供原始碼)及必要之工具及附屬檔案,好讓你的客戶能夠自行修改該 LGPL函式庫,然後重新連結。或使用動態連結的手法,總之就是讓你的客戶在改了函式庫後,仍然可以跑你的程式。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除了LGPL函式庫外,你還用了其他商用函式庫,那麼兩者的條件可能不相容。 以上講的只是大概。LGPL的條款在網路上很好找,如果你真的有心想用,還是把它找來仔細看看才好。尤其是第 6、7兩條,和你的問題直接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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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幻想鄉
文章: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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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先用Google找過,但相關文章都是落落長…看得霧煞煞, 所以把自己理解的部分PO出來問一下是否正確 ![]() 因為目前打算利用一套名叫Ogre的Open-Source 3D繪圖引擎, 結合其他同樣是Open-Source的函式庫做互動娛樂軟體, 所以得先研究一下授權的部分,非常謝謝您的回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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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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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意責怪你沒有先做功課。雖然版上朋友常譴責沒爬文就發問的人,但以你所問問題的性質,我相信是看不懂才來問的。
只是像這種授權條件的解讀,精確性很重要,從二手以上來源得到的資訊就常必須打折,因為一般很少也很難精確又完整地傳達原來的內容。所以我才會說,如果你認真地考慮要在你的 軟體裡用到 LGPL 函式庫,還是辛苦一點把原文研究清楚比較好。 我前面翻的那句,也有一點錯誤。昨天太匆忙了,沒有把一個關鍵翻出來。應該是: 你必須允許你的使用者為自用之目的而修改程式與為了「除錯」此等修改而實施反向工程 昨天沒把 debugging 翻出來。Sorry. 還有,你提到打算「結合其他同樣是Open-Source的函式庫」,那麼也得小心。如果那些其他的函式庫也是 LGPL 就沒問題,如果是其他的 ,不是不可能和 LGPL 相衝,也就無法併用。 網路上有 LGPL 的中文版,不過翻得不是很好,如果英文沒太大問題,建議還是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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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幻想鄉
文章: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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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瞭解,非常感謝您的協助與回答,謝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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