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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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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碗公裡
文章: 668
壹週刊新聞-地政擺爛 19幢房屋年後恐遭拆

【獨家】地政擺爛 19幢房屋年後恐遭拆

引用:

真是爛官僚!澎湖地政事務所十五年前誤引界址點,且一錯再錯,害兩批共十九戶民宅位置全「走鐘」,直到2009年地籍重測時才被發現,也害住戶挨告侵占,被地主要求拆屋還地,年後恐遭強制執行。地政事務所雖然承認疏失,但七年來卻以拖待變,就是擺爛未解決,害住戶人心惶惶,又急又氣。

澎湖地政事務所主任郭承照推說,法令面還有很多疑義,所以議會也有疑慮,現在由縣府財政處在研究可行性解決。反正最壞的情況就是回歸到法律面,等住戶房子被拆還地,再來向縣府要求國賠,不過盡量不要走到這一步。

澎湖地政事務所是在2000年時,因人員指界錯誤,先造成建商洪三元在馬公市鼎灣段991地號上九幢房屋蓋偏位置,以致2002年另名建商陳勇松在比鄰南面995地號上,蓋十幢透天厝時,測量員又便宜行事,未找正確參考點,就直接引用前批建物抓界址線,以致第一批建物部分佔用到第二批土地,第二批建物又侵佔到南面996地號地主許明敏近兩百坪土地,直到2009年地籍重測時才發現。

但因地政無力解決,協調無果,遭占用的許姓地主只好依法向住戶提告侵佔,同時要求拆屋還地,而法院也判決拆屋還地確定,且許姓地主到去年底為止,也已兩度提出強制執行,但因後來住戶苦苦哀求才心軟撤回,並把最後期限延到過完農曆年後。

受害的住戶喊冤說,地政人員當初指界錯誤,且建造和使用執照也全都是縣府核發的,卻害不知情的他們買屋時陷於錯誤,被迫承擔這些公務員錯誤造成的苦果,結果政府卻遲遲無力解決,太不合理。

去年初提出國賠的受害戶闕逸華更痛批,地政雖有認帳錯誤,卻一直擺爛不解決,不然就是提出的解決方法不可行,或說要跟地主協調,或者牽拖議會預算沒通過。她到現在已經花了13萬多元的訴訟費,地政依然故我,甚至所長等相關人員換新後,到法院出庭就是兩手一攤,一問三不知,讓訴訟拖延,遙遙無期很是無奈。

郭承照強調,縣府有想過買下被侵占的私有地,重測時再重新調整界址,但因為這些土地使用分區不同,又牽涉縣有地完整性被破壞,價值減損等問題,所以還要研究可行性,但只要議會同意買下私有地,就沒侵占問題了。(撰文:許逸民)



這是...............

我老婆娘家

幹!有夠扯....

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16-01-23 09:52 PM 被 嗶雞 編輯.
舊 2016-01-23, 09:50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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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離線中  
fantasyxxx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520
沒監察院了嗎?
 
舊 2016-01-23, 10:07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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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tasyxxx離線中  
pckangrj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90
這些爛公務員以為真的沒法綠嗎? 這是會被判刑的 !!
舊 2016-01-23, 10:14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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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kangrj離線中  
二手男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二樓的,你說的本來就沒有,不是嗎?
舊 2016-01-23, 10:15 P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二手男離線中  
Kia ora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22
有監察院又能怎樣??~~~
舊 2016-01-23, 11:54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ia ora離線中  
某水13
New Member
 
某水1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3
您的住址: M18星雲
文章: 3
指界指錯是很正常的事....

"指界係僅指明土地之大略坐落位置,不予測釘界樁及核發土地複丈成果圖,每筆以新臺幣400元計收。"

之前去指界都碼對申請人講很含糊
拿張地籍圖和航照圖比對一下就好了

但扯到蓋房屋或買賣產權問題又不申請鑑界
一般人只能自求多福別遇到這種無良建商


加註一下
如果是鑑界錯誤 那就另當別論
畢竟地政裡面很多混吃等死的...
__________________
鬼島不意外
莫名其妙就踩到底線了....

此文章於 2016-01-24 12:04 AM 被 某水13 編輯.
舊 2016-01-23, 11:55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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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水13離線中  
usher6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怎麼說呢?土地本就存在太多糾紛。
我家當初建築時按照規定辦理,鑑界完後建照下來開始建造,
完成後使用執照也下來了,法理上是棟合法建物。
可以安心了嗎?沒有!
幾年後國土重測,很不幸界址移動3公尺,變成我家越界到隔鄰的國防部地。
國防部強硬的要我們拆屋還地,我們到處陳情未果,國防部就是要拆屋。

協調無效國防部終於提告。
我請教很多律師,其中半數認為我會敗訴。
再怎麼想這都不合理,但多數人就是認為我會敗訴。
訴訟開始階段的開庭氣氛讓我認為真的要敗訴了。
還好,最終經歷二審終於確認國防部拆屋還地於法無據。

這次勝訴,不是理所當然反而覺得有些僥倖。
為這官司,我閱讀了很多判決書,每讀一份信心就掉落一些。
還好結局是完美的。
經過這次官司才知道土地問題有多複雜,
法院設專業法庭是很必要的。

至於地政事務所?算了,交手的經驗極其惡劣,不想多講了。
舊 2016-01-23, 11:59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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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離線中  
gdrs
*停權中*
 
gdr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usher67
怎麼說呢?土地本就存在太多糾紛。
我家當初建築時按照規定辦理,鑑界完後建照下來開始建造,
完成後使用執照也下來了,法理上是棟合法建物。
可以安心了嗎?沒有!
幾年後國土重測,很不幸界址移動3公尺,變成我家越界到隔鄰的國防部地。
國防部強硬的要我們拆屋還地,我們到處陳情未果,國防部就是要拆屋。

43


希望以後台灣也有類似日本準天頂衛星GPS來解決問題
準天頂衛星誤差3公分,就不會有鑑界的問題
但是就會發現以前亂來產生的問題
舊 2016-01-24, 01:09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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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離線中  
mini.m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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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人間不知處
文章: 1,321
不動產的話不是除了拆屋還地外還有其他選擇嗎
由侵害方購買或租用佔用部分土地
舊 2016-01-24, 01:48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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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m離線中  
signally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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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鳳形山下
文章: 159
難怪那麼多人要擠破頭考公務員
爽領庶民供奉一輩子、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舊 2016-01-24, 09:30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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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ally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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