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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臺北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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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遣散費問題
我同事今年1月與我
一起被公司資遣 公司在資遣時,在離職單上 給我們兩條路走 1.資遣 月薪就算到當日+該給的資遣費 2.離職 月薪到月底+該給的資遣費 結果我們寫資遣的,通通在本月5號拿到資遣費了 但是我有一個同事 寫離職 結果沒有拿到資遣費... 請問,我們這時該怎麼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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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修得文武藝, 賣與帝王家
文章: 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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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資遣才有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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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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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留此單嗎..?
向勞基會申訴, 最討厭這種文字遊戲,離職是沒有資遣費的,你朋友被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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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臺北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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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呀~單據都在呀!
勞基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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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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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公司溝通
不行的話,跟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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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sanchung
文章: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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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資遣當月薪資不是算到通知當日的,公司必須給10天的告知期(不含假日)內含兩天之求職假,也就是說公司不能說我今天資遣你,薪水就算到當日.必須是:我在30日要資遣你,但是20日就要告知你,但20-30日是必須給薪的,不管20-30日公司要不要你上班,且2天之求職假公司亦須給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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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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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更糟的是
資遣的人...還可以去申請失業救濟金(最多六個月,離職本薪*0.6) 可是填離職的人,Sorry..什麼都沒有,當然已經找好頭路的就沒這個問題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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