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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您的住址: 現實的社會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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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問題.你是因為被新聞影響的!!!
不要太早下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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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人,自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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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水族箱中
文章: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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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或許吧,但是某站的討論有把真實的問題post.. 無照駕駛喔~~~跟路權沒有關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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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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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又是這新聞...... 你被誤導了,以為無照駕駛就一定有錯。 事實上在之前的討論中,有人找到該案的判決書,而根據該判決書,是被害人闖紅燈去撞車子,結果自己掛了,所以不能歸責於該汽車駕駛,僅管他無駕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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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水族箱中
文章: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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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呈你所說 那有槍不犯法囉,有槍去殺了人才犯法囉 無照駕駛不犯法(那麼多去考駕照都是白痴囉),等他去撞死人才犯法嗎??? 或許我們都不是當事人,真的不盡了解,我只想懷疑法官怎麼會這樣判決 無照駕駛本來就不應該上路的,這起點就是錯的,難道要在沒闖紅燈下 沒違規下被撞死才有價值嗎,難道無照駕駛只要不出事就合法正當嗎 我只是質疑這一點啦,那麼也不需要考駕照囉...這樣判決,會讓人質疑考照的用意何在 只是討論這件事而已,或許我被誤導了...sorry...口氣有些不好,抱歉啦,不沒有針對各位大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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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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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吵過的, 不用再重複吧
搜尋一下舊文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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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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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持有槍械觸犯刑法持有危險物品罪,持槍殺人觸犯殺人罪與持有危險物品罪。 無照駕駛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如果因而肇事,而依法須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刑罰二分之一。 要注意到,刑法上的過失致死,並沒有說無照駕駛就一定成罪,它是要看誰該負起製造風險的責任。前面也告訴你了,是機車去撞汽車,不是汽車撞機車,在汽車駕駛人除了無照外,並沒有違反其他道路交通規則,又是被撞的一方,豈能歸責於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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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水族箱中
文章: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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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我懂了,看樣子道路交通規則,我可能還要再去翻出來看..thank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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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家裡
文章: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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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
不是只有台灣的法律 全世界的法律都是來保護有錢人滴 (法律是什麼人做出來的?有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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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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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要去死,正好我站在旁邊,所以我就該負那個責任嗎?
別鬧了,無照駕駛是不對,但有照駕駛闖紅燈,同樣是違反交通規則 是自個闖紅燈找死的人錯,還是依燈號行進的錯,這不是很明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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