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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k2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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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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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500
父死子背債 15歲欠了700萬

我剛在一另一個討論區,看到這篇文章,覺得實在有夠離譜,以下是這篇內容。

父死子背債 15歲欠了700萬

【中時電子報 】 簡東源/花蓮報導父親生前欠債,死後子女未辦理拋棄繼承,事隔兩年,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向未成年的子女求償,一對游姓兄妹還未成年就已背負七百萬元的父債。

廣 告


八十九年間過世的游姓民眾,八十三年間向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借款七百五十萬元,八十五年游某周轉不靈,無力繳納利息,經拍賣擔保品後,還欠七百萬元。不料,游某過世後,未成年的子女不知道父親生前欠債,繼承了父親的財產上的權利、義務。

花蓮二信日前提起請求清償借款之訴,向游家一對未成年子女求償七百萬元。

花蓮地院民庭法官楊碧惠判決,游姓兄妹是借款人的繼承人,就應負起其父生前的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這對未成年的兄妹,還沒踏入社會先背起七百萬元的債務。


想請問版上對法律懂得人,能否說明一下,繼承權方面的事,不然那一天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不就慘了。雖然我已經成年.........。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4-09-09, 11:2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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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k27238離線中  
JamesC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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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erra firma
文章: 251
應該是宣告破產就好了!
 
舊 2004-09-09, 11:34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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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C離線中  
青仔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01
舊 2004-09-09, 11:42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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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仔離線中  
femau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320
應該不用吧!!不要繼承父親的財產不就好了嗎?
舊 2004-09-09, 11:49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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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mau離線中  
青仔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01
引用:
作者femau
應該不用吧!!不要繼承父親的財產不就好了嗎?


來不及了,只有兩個月的緩衝期
他們是兩年後才知道,所以沒辦法!
舊 2004-09-09, 11:55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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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仔離線中  
ado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09
這社會的法律是保護有錢人的
在這樣下去
差不多要革命了
舊 2004-09-09, 11:5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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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o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我不懂法律,
不過真的蠻離譜的,
未辦理拋棄繼承,那有辦理要繼承嗎??
地方稅捐機關怎麼會沒有通知呢??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04-09-10, 12:05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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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hih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25
引用:
作者青仔
來不及了,只有兩個月的緩衝期
他們是兩年後才知道,所以沒辦法!

想請問一下...
就算他們倆有辦理拋棄繼承
當初他老爸借錢時.應該有保人吧...
那是不是變成保人倒楣呢?
舊 2004-09-10, 12:10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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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i離線中  
ndk27238
Master Member
 
ndk2723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500
看了一下條文,竟然要繼承人在兩個月內向法院書面告知,法律條文也太苛了吧,像這樣兄妹還未成年,根本不知道這條文,叫人情何以堪。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4-09-10, 12:16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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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k27238離線中  
icehaze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85
沒錯~
他沒選擇拋棄繼承權
所以必須負債那700萬

不過法官判的也太ox了

可是改變不了事實
__________________
『就在這個夏天...終於得到妳這個天使!』
舊 2004-09-10, 12:23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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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haz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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