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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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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成為殺人犯的覺悟嗎?
[youtube]NAanQZc8JAg[/youtube]
剛好這陣子死刑執行的聲浪高 在fb有看到這一段影片,覺的說的頗有道理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死刑是很棒的制度 但是能殺人的只有做好殺人覺悟的人 現代司法歪曲了一切 槍決過程不公開,沒有人知道奪去一條人命的有多沉重就算了 法庭制度連陪審團都沒有 判死刑就說法官英明 不判死刑就說恐龍法官 事後發現殺錯了還是恐龍法官,盲從民意 一切的錯都是個人的錯 一切的責任都是個人責任 但是卻去要求這個人順應多數人的意思做判決? 這只能用傲慢愚蠢的多數暴力來形容了 此文章於 2015-06-07 11:54 AM 被 暴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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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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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牛肉,不須有成為殺牛者的覺悟。
開汽車,要有成為殺人者的覺悟。 有個職業叫劊子手,處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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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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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誰吃芝麻不掉粒,誤判一定會有,不可能什麼事都十全十美
重點是為了不誤判,卻不執行死刑,這就本末倒置了 根本就是腦殘的作法,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沒有什麼好再置喙的地方 誤判的案子,政府應該懲處相關辦案的人員,而不是全民買單 不是公務員都沒有責任,如此才能將國家導向正途 2.有人說判死刑並不會讓兇殺案降低,有人說死刑對瘋子根本無效 這次要殺掉的人本來是請求早日執行死刑,行刑前卻馬上要提上訴,為什麼? 因為他怕死啊,對吧? 3.再說一個歷史,以前擄人勒贖是唯一死刑,不管有沒有殺害被害人都是死刑 所以被害人往往都是直接被殺害的 後來修法改為沒有殺死被害人,判刑會較輕,也的確被害人遭殺害的情形降低很多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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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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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有陪審團還是可能陷入理盲濫情,感性大於理性的狀況,
(有些時候會發現陪審團明顯無視證據或是法律) 所以美國法官也有JNOV否決陪審團決議的權利. 當然這招玩下去被上訴幾乎是肯定的, 所以判決書必須解釋一大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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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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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反對死刑啊
都說了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很棒的制度了 甚至我覺的現代槍決死刑太溫和了 應該回到舊時代那樣斬頭示眾,頭顱還必須抹上福馬林防腐,在大廣場前吊上7天讓所有人看看,這就是死刑犯的下場,這就是作奸犯科的下場,這就是老百姓討厭你的下場 認為死刑可以嚇阻犯罪,嚇到犯人不敢殺人的,這不是更加完美嗎? 更可以把死刑的嚇阻力發揮到更大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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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您的住址: 溫室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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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者唯一死刑
不管是酒駕殺人、過失殺人 通通死刑 還有那種十幾個人霸凌一個人致死的 那十幾個也通通抓去槍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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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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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叫岳不群的一堆
除非都死光再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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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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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誰會沒事去殺人
說真的這社會病了 看來看去為情.性.錢而殺 以拼命的方式換取 所以害人死都該殺,詐騙錢財的不該殺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情況下 官員誤判有責任,那應該沒人會判重刑了 就跟消防隊去救人的要判賠600萬,誰願意去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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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您的住址: 溫室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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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誤判的就是業務過失殺人 也要抓去槍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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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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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從人類有文字有歷史以來 那個國家那個時代不是叫岳不群的人一堆? 都還沒死幾隻,下一匹又生出來了 等死光是不可能等到啦 如果有成為殺人者的覺悟的話 自已動手看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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