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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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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殺人犯意???

新聞:無殺人犯意
不懂什麼叫殺人犯意,不是應該用其行為及結果判斷嗎?
還是又是記者亂寫,叫法官揹黑鍋?
     
      
舊 2014-11-01, 08:4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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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離線中  
cesarlin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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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有沒有要蓄意的意思,不小心跟故意殺人都是殺人,如果只用結果論那就太不符合人情了
 
舊 2014-11-01, 08:57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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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lin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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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3
過幾天判決書網路上應該就查的到了
九把刀跟邱毅的判決書也出來了
精彩絕倫拍案叫絕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4-11-01, 09:02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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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沒有要替這種人開罪的意思,純粹是回答

我猜是因為傷口位置在腹部與大腿,加上雙方沒有任何利害關係


就一般人的醫學常識來說,會以為攻擊腹部與大腿這些地方比較不會造成致命傷害

所以一般人想攻擊對方但不是想殺死對方的話

攻擊位置也大多會採取這些部位

雖然致死原因是大腿的動脈割傷造成失血過多

但不俱備人體知識的人很難掌握大腿動脈的位置,更別說特意去攻擊大腿動脈了

加上雙方素未謀面,沒有感情糾紛也沒有金錢糾紛,也缺乏殺人動機

所以才判定為故意傷害因而致死吧


順便一提

不一定殺人罪就一定判較重

像這種雙方初次見面起口角而造成一方傷亡的情況

沒有預謀也沒有金錢或感情糾紛

其實可以判為義憤殺人罪,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較之下

傷害致死罪的話,可以判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法官已經算是用比較重的那條來判決了

此文章於 2014-11-01 09:10 PM 被 暴君 編輯.
舊 2014-11-01, 09:07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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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離線中  
hoba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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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cesarlin
有沒有要蓄意的意思,不小心跟故意殺人都是殺人,如果只用結果論那就太不符合人情了

連捅三刀如果還不算故意的話,那什麼叫故意的?所以才會覺得奇怪
還是法官覺得捅這裡(新聞裡寫的部位)不會死人???


感謝樓上回答
義憤殺人構成條件我記得相當複雜,似乎與此案也不相符
引用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一項義憤殺人罪,其所謂「義憤」乃謂基於道義之
理由而生憤慨,必先有被害人之不義行為,而在客觀上足以引起公憤,依
一般人之通常觀念,確無可容忍者,始可謂為「義憤」。本件上訴人所辯
情節,縱令屬實,亦僅係受被害人之毆辱欺凌,致憤而殺人,並非基於道
義之理由而生憤慨之心殺人,自非出於義憤而殺人。

此文章於 2014-11-01 09:10 PM 被 hoba 編輯.
舊 2014-11-01, 09:07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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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離線中  
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hoba
連捅三刀如果還不算故意的話,那什麼叫故意的?所以才會覺得奇怪
還是法官覺得捅這裡(新聞裡寫的部位)不會死人???


感謝樓上回答
義憤殺人構成條件我記得相當複雜,似乎與此案也不相符
引用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一項義憤殺人罪,其所謂「義憤」乃謂基於道義之
理由而生憤慨,必先有被害人之不義行為,而在客觀上足以引起公憤,依
一般人之通常觀念,確無可容忍者,始可謂為「義憤」。本件上訴人所辯
情節,縱令屬實,亦僅係受被害人之毆辱欺凌,致憤而殺人,並非基於道
義之理由而生憤慨之心殺人,自非出於義憤而殺人。

捅三刀要看情形

如果捅一刀後,對方就已經退縮或喪失行動能力,你還衝上補二刀,那一定就有故意殺人的嫌疑了

如果捅一刀後,對方還有行動能力且試圖靠近你,那自然就會有第二刀或第三刀了

換一個角度來說

如果你第一刀就刻意瞄準對方的喉嚨或心胸部位,那就是只有一刀也是能判定你故意殺人

這部份就要目擊者來還原場情形才好做判斷了

而不是看是捅三刀或捅一刀了

此文章於 2014-11-01 09:18 PM 被 暴君 編輯.
舊 2014-11-01, 09:17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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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離線中  
埋冤狼
Regular Member
 
埋冤狼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打狗旗后
文章: 79
這幾年看新聞的感想,現在的法官似乎都朝輕判發展,整個就是四救先生的味道
__________________
猛犬注意
舊 2014-11-01, 10:16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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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冤狼離線中  
hoba
Junior Member
 
hob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暴君
捅三刀要看情形

如果捅一刀後,對方就已經退縮或喪失行動能力,你還衝上補二刀,那一定就有故意殺人的嫌疑了

如果捅一刀後,對方還有行動能力且試圖靠近你,那自然就會有第二刀或第三刀了

換一個角度來說

如果你第一刀就刻意瞄準對方的喉嚨或心胸部位,那就是只有一刀也是能判定你故意殺人

這部份就要目擊者來還原場情形才好做判斷了

而不是看是捅三刀或捅一刀了

去挖了去年的新墳看了,似乎是直接就捅了三刀
對這新聞會有感概是因為以前唸書被記一支大過,原因類似這樣
我是勸架的,還被掛了彩,結果也被記一支大過,當年很嘔...
幸好以前小時候都是拿木棍的,沒人拿刀...

此文章於 2014-11-01 10:29 PM 被 hoba 編輯.
舊 2014-11-01, 10:28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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