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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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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叛國 什麼是叛國 服貿絕對不能改的理由在這裡
[YOUTUBE]YOzQMFdv7wI[/YOUTUBE]
這不是叛國什麼是叛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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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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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搞清楚
這是委員自己的猜測 還是賴主委的言論 賴主委只有說 :中國不肯阿! 後面的是立委的說法還是賴主委說的 ? 立委有言論免責權 你有嗎 ------------------------------------ 如果是像你說的 那民進黨有沒有善盡監督之職 此文章於 2014-04-03 03:02 AM 被 j@zz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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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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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問XXX.
又要跳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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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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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單方面的說法,有待考證
我不相信中國是以這樣的說法來要求我們不得審查協議 如果是,那還簽得下去!?根本是喪權辱國! 那對於政府,我已經沒什麼好期待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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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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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4-04-03 03:36 AM 被 fugam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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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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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是提醒 提醒你那是記錄立委說的話 未必"全文" 都是賴主委說的 聽不聽得進去 那段文字解讀 你自己有看法 我無權干涉 -------------------------- 你要引用 真的要多想想 言盡於此 我不是惡人、不是吃飽沒事做、不會去檢舉的 但是有沒有其他惡人、我真的不知道 原文在第381頁 http://lci.ly.gov.tw/LyLCEW/communi...25101_00004.pdf 此文章於 2014-04-03 03:45 AM 被 j@zz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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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美麗小鎮上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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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不是吃飽很閒 只是太可憐 吃力不討好
因為大家都是明眼人 你再怎麼解說有什麼用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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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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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這不是跳針 , 什麼才是跳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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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要嫁,第一靠臉,第二靠個性好,第三靠你們家有錢,第四靠運氣 也就是說有點姿色但個性不好的還不用擔心,個性不好長的普通但家裡有錢的也還有希望,其他就看著辦,碰碰運氣吧 男生要娶,第一靠錢,第二靠臉,第三靠嘴,第四靠運氣 有錢的公子哥&帥哥身邊身邊總不乏正妹,這是事實,顯而易見嘴巴甜會哄妹的,行情不會太差,再來也沒了啦,碰運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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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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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這段話沒被否認... 也列入正式紀錄... 若政府要說沒這回事, 是不是該出來自清了... 只要這段文字沒人自清否認, 任何人據以為服貿絕不可改理由, 已經夠充份.. 最重要的: 服貿不能改的說法是錯的... 都還沒生效為何不能改? 不可重啟談判? 南韓的FTA有沒談判破裂的? 有沒被國會退回再談的? 現在有問題不先談好, 等生效後出問題再來廢? 這是什麼邏輯? 連離婚都不是這樣玩的, 還國際簽訂的協定哩! 婚前有問題有疑慮不談清楚, 上了再說? 國際協定更是嚴重的事.. 採用這種態度去簽訂? 辦家家酒是嗎? 簽好玩的? 除非台灣自己過於弱智白癡, 連道理邏輯都不通, 否則剩下理由只有一個.. 中國不許? 只有這個理由吧? (如果是台灣過於弱智白癡, 服貿這等大 事就不該由政府去談...) 如果中台兩國確實平等地位, 你中國憑什麼不許? 只有不平等條約或上對下宗主國對"下級"的命令才可以給這種"不准修改" 的條款吧? 不合理的事就該追究, 不是因為立場就要去否認常識該有的判斷... 總統大人被老共押著簽服貿,也許是真, 所以根本不敢說不! 但你我不一樣, 我們有權也該質疑為什麼有不准修改這麼莫名其妙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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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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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我一直懷疑總統跟車輪黨為什麼這麼焦慮,為什麼有個六月時間表還唯X是問的... 感覺這是當下最合理的解釋了. 當然我相信北京不會說的這麼明白,尤其是國會不國會的問題,不過如果北京承認中華民國是個國我絕對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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