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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果子狸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104
請問搜身的問題(竊案)

朋友的店最近被一名客人摸走價值數接近十萬元之產品
待客人走出門外才發現,所以一切都來不及了

一切來由是這樣的...
朋友一次拿了五樣產品給客人參考
客人最後買了一樣,結帳後客人即走出大門
朋友當下就進行清點,因為要將產品放回原本的架上
結果發現多少了一組產品,剩三樣
確定不是自己人為疏失(例:忘記拿幾樣出來,或自己不小心放到其他處)
然而客人已經走了,就不用想太多了,只要客人一踏出大門,基本上就不用去追了
(就算是客人摸走,店家也沒資格說什麼吧....)

事後朋友調店內監視器畫面查看,該名客人手腳實在俐落
友人看了一整晚就是看不出破綻
這也難怪,小偷就是靠手法吃飯,當然不會讓監視器拍到
遂利用身體或包包甚而其他物品遮掩造成視覺死角

在此想請教的是.... 物品遺失的當下,若客人還在店內"店家是否有搜身的權利?"
監視器無明顯拍到"動作",但店家合理懷疑產品已被"摸走"
那麼店家是否可搜身? (我想答案應該是"不行"吧@@")

故當下僅能留住客人,並報警請警員到現場,讓警員進行搜身之動作??
但監視器無拍到"明顯動作",客人是否可以反告店家妨礙自由或限制其行動?
抑或客人甚至可拒絕員警搜身(因為店家監視器無拍到明顯動作,等同無證據?)

=====================
目前朋友心情很差,等於白白損失了兩三個月的薪水
替朋友感到痛心,這年頭錢真難賺阿,不僅沒賺到錢還被叼走10萬元
     
      
舊 2013-07-30, 09:53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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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果子狸離線中  
micall.lee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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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引用:
作者超級果子狸
朋友的店最近被一名客人摸走價值數接近十萬元之產品
待客人走出門外才發現,所以一切都來不及了

一切來由是這樣的...
朋友一次拿了五樣產品給客人參考
客人最後買了一樣,結帳後客人即走出大門
朋友當下就進行清點,因為要將產品放回原本的架上
結果發現多少了一組產品,剩三樣
確定不是自己人為疏失(例:忘記拿幾樣出來,或自己不小心放到其他處)
然而客人已經走了,就不用想太多了,只要客人一踏出大門,基本上就不用去追了
(就算是客人摸走,店家也沒資格說什麼吧....)

事後朋友調店內監視器畫面查看,該名客人手腳實在俐落
友人看了一整晚就是看不出破綻
這也難怪,小偷就是靠手法吃飯,當然不會讓監視器拍到
遂利用身體或包包甚而其他物品遮掩造成視覺死角

在此想請教的是.... 物品遺失的當下,若客人還在店內"店家是否有搜身的權利?"
監視器無明顯拍到"動作",但店家合理懷...

不行,店家可以問對方是否願意配合,但對方拒絕不能強迫

可以叫警察,但他想跑你留不住他,因為不是現行犯

最好把對方的樣子拍下來,然後報案,剩下交給警察

目前你朋友所能解決的方式就是把監視器的影片報案了
 

此文章於 2013-07-30 10:05 AM 被 micall.lee 編輯.
舊 2013-07-30, 10:03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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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all.lee離線中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有錄影帶就報警吧,這種人警察應該都認識的,
當場除非有明確證據,不然搜身或是強迫人不能走就是強制罪。
舊 2013-07-30, 10:04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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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離線中  
FIREFALCON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4
引用:
作者超級果子狸

在此想請教的是.... 物品遺失的當下,若客人還在店內"店家是否有搜身的權利?"
監視器無明顯拍到"動作",但店家合理懷...

店家絕對不行自己搜身...
只能當下立即報警.
就算監視器沒有明顯拍到手法, 也是可以從監視畫面看到東西少了.

簡單說, 什麼都不用多做, 把人攔著報警處理就好.
當然, 如果後續發現真是掉在地上, 和解金是有可能的. 不過不會比損失貨品高吧.

詳情請google "家樂福 搜身"
舊 2013-07-30, 10:05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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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離線中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摸的走的東西又值近十萬,是鑽石店嗎???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3-07-30, 10:07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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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andykuos1218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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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8
您的住址: 水深火熱的台灣
文章: 52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摸的走的東西又值近十萬,是鑽石店嗎???


不是金飾就是昂貴小石頭吧
又小又貴的就這東西了
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看正妹~有益身體健康
舊 2013-07-30, 10:11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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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kuos1218離線中  
micall.lee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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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簡單說, 什麼都不用多做, 把人攔著報警處理就好.

留置也不行的,如果你跟對方說你先留下來,等警察來再說,他也有權利不理你

更不要說找人把他攔著留下來

此文章於 2013-07-30 10:13 AM 被 micall.lee 編輯.
舊 2013-07-30, 10:11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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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all.lee離線中  
shival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很難搞,除非現行犯,不然抓錯人妨礙名譽,硬留人就防礙自由或強制罪
舊 2013-07-30, 10:16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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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val離線中  
FIREFALCON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4
引用:
作者micall.lee
留置也不行的,如果你跟對方說你先留下來,等警察來再說,他也有權利不理你
更不要說找人把他攔著留下來

如果是三五百的就算了...
如果是三五萬..., 甚至三五十萬, 就算你要用強制罪告我, 我也要把門拉下來攔著你.
家樂福被告強制也不過賠個幾千塊...

當然, 關門放狗是最後手段, 不斷聊天拖延時間等警察來也是個方法...
舊 2013-07-30, 11:4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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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離線中  
micall.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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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如果是三五百的就算了...
如果是三五萬..., 甚至三五十萬, 就算你要用強制罪告我, 我也要把門拉下來攔著你.
家樂福被告強制也不過賠個幾千塊...

當然, 關門放狗是最後手段, 不斷聊天拖延時間等警察來也是個方法...

你這樣有可能讓案子更複雜,到時候上法院你不能期望說會這麼簡單賠個幾千元就了事,反而讓你的案子會增加變數

我忘了這個在法律上叫做甚麼,總之,你用不當的手段,並不會在法庭上得到比較有優勢的地位

尤其要是對方真的沒有偷東西,他能告的也不只是強制罪

而且老實說,如果大家都講人權,可是當遇到自己的利益可能被侵害的時候,每個都忘掉要尊重別人最基本的人權,我是覺得這樣很不好

此文章於 2013-07-30 12:11 PM 被 micall.lee 編輯.
舊 2013-07-30, 12:09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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