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fakeman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18
偷拍未婚妻洗澡 男贈屋討不回

2012年12月01日
【賴又嘉╱台北報導】男子莊正芳贈屋給未婚妻楊瑩君,但兩人登記結婚前,楊女驚覺莊男偷拍她洗澡,還試圖闖入她房間,認為莊男侵犯其隱私,因而決定分手,事後莊男提告討屋,主張當初贈屋是以結婚為前提,但士林地院依莊男所簽切結書等事證,認定他偷拍未婚妻洗澡導致分手,且無法證明為了結婚而贈屋,昨判莊男敗訴。



浴室驚見針孔
判決指出,2008年3月間,莊正芳(30多歲)透過相親與楊女交往,同年11月訂婚後不久,即在新北市汐止區購買一戶房屋,並將1/2所有權登記楊女名下;去年6月兩人公開舉辦喜宴並同居,原定去年11月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不料,登記前幾天,這對已有夫妻之實的新人,竟爆發男方偷拍女方洗澡事件。
楊女指控,案發當天她洗澡洗到一半,發現浴室內擺放一支筆,筆頭亮著異常紅燈,她好奇拿起筆觀看,驚覺竟是一支配備針孔的錄音錄影筆,立刻質問莊男為何偷拍,莊男隨即認錯並簽切結書,承諾不會再侵害楊女隱私,否則將無條件接受她所開條件,且在今年1月將另一半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給楊女,不料,今年3月莊男又企圖闖入她房間,楊女怒提分手。
事後莊男提告討屋,主張當初應楊女要求買屋,且以結婚為前提才登記她名下,但楊女卻不斷拖延登記結婚,應歸還房屋。楊女反駁,指莊男簽切結書允諾不再侵犯隱私,事後卻企圖闖入她的房間,她無法忍受才分手,房屋則是莊男為追求、彌補她而贈與,與結婚與否無關。


侵隱私致分手
法官依切結書及兩人網路對話,認定莊男因偷拍、無故侵入楊女房間導致分手,且莊男雖曾告訴楊女「我並沒後悔花這麼多心思及金錢娶了你」,但沒說贈屋是以結婚為前提,因此判莊男敗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澡男贈屋討不回
免錢的最貴啊
     
      
舊 2012-12-01, 08:02 A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akeman離線中  
我真的有夠愛睏
Major Member
 
我真的有夠愛睏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90
這年頭什麼樣的人都有...
 
舊 2012-12-01, 08:56 A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我真的有夠愛睏現在在線上  
JX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這年頭什麼樣的判例都有...

我是覺得: "房屋則是莊男為追求、彌補她而贈與,與結婚與否無關。"
幾百萬 .......
如果不是為了結婚 就送人
可能嗎?
這還要證明甚麼?

判這個 擺明希望你上訴
法律人多賺一點
舊 2012-12-01, 09:36 A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XL離線中  
阿布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412
偷拍未婚妻~是想怎樣
舊 2012-12-01, 09:47 A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阿布拉離線中  
gogorun
*停權中*
 
gogoru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38
未婚妻又贈屋,一般女孩早就給上了,這女孩是怎麼了?
舊 2012-12-01, 10:01 A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ogorun離線中  
g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1
自命清高的婊子罷啦。
這麼知書達禮,怎麼不把房子還給男方。
舊 2012-12-01, 10:21 A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luba離線中  
Tatebayashi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46
引用:
作者gluba
自命清高的婊子罷啦。
這麼知書達禮,怎麼不把房子還給男方。

我的還是我的
舊 2012-12-01, 10:23 A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atebayashi離線中  
祥風日照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99
這種幾百萬的東西
搬不走 要賣也得好幾天
而自己也沒有匿名性了...

就算法律站得住腳好了
真的敢要嗎?

這女的太大膽 看錢看得太重了

萬一男方心有不甘
別的兇殘手段就不說了...光偽裝成酒醉駕車...

此文章於 2012-12-01 10:29 AM 被 祥風日照 編輯.
舊 2012-12-01, 10:27 A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祥風日照離線中  
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都要結婚了, 幹嘛還需要偷拍...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2-12-01, 10:35 A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滄桑悠無愁離線中  
小卡
Junior Member
 
小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796
照新聞的內容來看
已經有夫妻之實(同居),還要偷拍?
應該有其他問題吧
舊 2012-12-01, 10:36 A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卡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55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