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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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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法官忘減刑 出獄才知多關490天

請問一下

裡面減刑的部份...是依據什麼!?

不會是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 吧...

----------
法官忘減刑 出獄才知多關490天

「真的很冤枉,精神損失無法彌補,希望獲得賠償!」
雲林縣莿桐鄉民廖景隆因贓物罪入監服刑,今年3月底出獄,
5月才收到台南高分院寄出的刑事裁定書,指他符合減刑條例。
但他已被多關了490天,他提出刑事補償訴訟。

廖景隆以1天4千元計算,聲請刑事補償費190多萬元。
昨天下午他到台南高分院開庭後表示,
「這是司法的行政疏失,我雖然有犯罪,但已接受法律制裁服刑,時間到了要放我出來。」

到底烏龍出在何處?廖景隆97年間因贓物罪,一審被判2年7個月,
法官未依法給予減刑,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二審法官撤銷一審判決,
改判應執行4年半定讞,卻也沒有注意適用減刑,才造成一連串嚴重的錯誤。

直到今年初已被關了兩年多的廖景隆聲請假釋,案子送抵法務部才被發現「代誌大條」,
並指示檢方趕緊補救處理。

雲林地檢署趕緊開出釋票,讓監獄先放人。
執行檢察官林豐正並以最終審(即二審)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由,
向最高檢察署提出非常上訴,卻被駁回。高檢署認為可直接聲請減刑,
不必再耗費司法資源,才由台南高分檢向高分院提出減刑聲請。

廖景隆接到法院裁定書,才知白白被關了490天。
檢方透露,該案若非被查覺,檢方主動補救,當事人被多關了1年多,
恐怕連自己也不知道。但事涉人權,絕不能將錯就錯,掩蓋事實,
該補救還給當事人公道,還是得做。

台南高分院指出,當事人的確符合減刑條例,但判決時卻沒有予以考量,
審理此案合議庭和陪席法官都已退休,內部會檢討;此案廖景隆已聲請刑事賠償,
有救濟途徑。
     
      
舊 2012-08-21, 09:09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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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orakim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810
要假釋時才發現啊
那應該有很大的困難
 
舊 2012-08-21, 09:13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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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kim離線中  
seiya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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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096
1天4千元,還包吃包住,免所得稅,這種工作那裡找!
舊 2012-08-21, 09:26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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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iya2000離線中  
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seiya2000
1天4千元,還包吃包住,免所得稅,這種工作那裡找!

這種的應該大家搶著被關吧
舊 2012-08-21, 09:28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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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離線中  
fgasfga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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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asfgas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這不是第一次發生了,阿扁時代就有一次全國大減刑

有一些受刑人不知道(聽說也有故意的)而未聲請,白關了幾年,也白吃白喝了幾年

然後出獄請求冤獄賠償

真是有吃又有抓
舊 2012-08-21, 09:37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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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asfgasg離線中  
geminiprince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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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引用:
作者seiya2000
1天4千元,還包吃包住,免所得稅,這種工作那裡找!




症腐不會這麼佛心來的....

冤獄1天抵4000可行的話....

一堆人大概寧可失業冒險去坐冤獄換錢..
舊 2012-08-21, 09:43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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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離線中  
saab900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240
車禍判決不是常用"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總該有人負責吧!
舊 2012-08-21, 10:15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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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ab900離線中  
GIRORO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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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saab900
車禍判決不是常用"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總該有人負責吧!



沒錯呀∼∼

有人的退休金要倒霉了∼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症腐不會這麼佛心來的....

冤獄1天抵4000可行的話....

一堆人大概寧可失業冒險去坐冤獄換錢..


當然不會佛心,這種事情國賠成功
相關承辦的公務員的薪水,退休金都會被拿來賠

此文章於 2012-08-21 10:22 AM 被 GIRORO伍長 編輯.
舊 2012-08-21, 10:20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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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離線中  
鐵甲無敵金鐘罩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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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蟹堡王餐廳
文章: 778
引用:
作者saab900
車禍判決不是常用"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總該有人負責吧!

公務員的過失完全由政府負責
意思是請您掏稅金出來補償他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08-21, 10:21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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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甲無敵金鐘罩離線中  
uu77uu77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5
本來就該關那麼久
舊 2012-08-21, 10:21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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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77uu77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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