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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扇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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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377
無照撞死人 借車人連帶賠500萬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8月15日 上午3:10

把車借給無駕照的人使用,可能付出慘痛代價。男子趙中盛把車借給友人鄭賀謙,鄭無照且撞死人,被害家屬要趙連帶賠償;新竹地院法官推定車主有過失,扣除強制險一百六十餘萬後,趙與鄭及鄭母三人要賠家屬近五百萬元。

車主趙中盛在檢警調查時供稱,他當時喝酒醉正在睡覺,鄭賀謙開口向他借車,他昏昏沉沉,知道鄭從他床頭取走鑰匙,但不清楚鄭有無汽車或機車駕照。

法院審理時,趙改稱不知鄭賀謙取走他的車鑰匙,擅自開他的車。法官認為,趙在車禍發生隔天警訊中的陳述較為可信。

判決書指出,去年二月十五日晚間,鄭賀謙(廿歲)駕車載二名友人出遊,為躲避警察盤查,以時速約百公里加速逃逸,轉入新竹湖****流道南向出口匝道時,失控衝入東西向聯絡道幹道,涉嫌撞上男子鍾紹魁,鍾顱內出血,送醫不治。

鍾喪命時五十二歲,是家中經濟支柱,鍾妻及一對兒女向肇事者及車主求償八百餘萬。鍾妻仍處在悲傷情緒中,昨天對判決結果不願多談,「每想一次就痛一次」。

法官審理時認為借車給他人,有查證使用者駕駛執照資格的義務,趙中盛與鄭賀謙都是建築工人,非初識且同住數日,趙有查證機會卻未查證,與發生車禍有相當因果關係,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鄭賀謙涉嫌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確定,由於肇事時未滿廿歲,他母親也要負連帶賠償責任。法官審酌包含喪葬費、車損、扶養費、精神撫慰金等,判賠六百五十餘萬,扣除強制險一百六十餘萬,三人要賠償近五百萬元。

http://tw.news.yahoo.com/無照撞死人...-191000311.html

以後汽車或機車借人前,請對方先亮出駕照,不然一旦對方出事.......
     
      
舊 2012-08-15, 02:3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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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扇公子離線中  
tommy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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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y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537
應注意別人沒駕照而未注意
 
舊 2012-08-15, 03:19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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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yy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59
我對這種判決不以為然
那這樣以後賣菜刀的,是不是也要跟買菜刀的人先簽約,買菜刀的人絕對不會拿菜刀去砍人

如果跟法官說,借他只是讓他在車子裡面吹冷氣,沒有要他開上路阿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2-08-15, 03:27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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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64855
Power Member
 
6485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瘋人島
文章: 577
以後借車大概要說

我要槍劫你的車子
車主才會借吧
舊 2012-08-15, 03:30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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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55離線中  
Orguss
Advance Member
 
Orgus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超時空世紀
文章: 390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我對這種判決不以為然
那這樣以後賣菜刀的,是不是也要跟買菜刀的人先簽約,買菜刀的人絕對不會拿菜刀去砍人

如果跟法官說,借他只是讓他在車子裡面吹冷氣,沒有要他開上路阿


買菜刀需要廚師證嗎?

沒有駕照還借車,本來就有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
和田加奈子: やソ空メ抱わウバサ ; 不確ろスI LOVE YOU
Something touched me deep inside
The day The music died
舊 2012-08-15, 03:47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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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uss離線中  
mini.m
Senior Member
 
mini.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人間不知處
文章: 1,321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我對這種判決不以為然
那這樣以後賣菜刀的,是不是也要跟買菜刀的人先簽約,買菜刀的人絕對不會拿菜刀去砍人

如果跟法官說,借他只是讓他在車子裡面吹冷氣,沒有要他開上路阿

車本來就不能隨意借人
考駕照的時候就有了
借車的人會有連帶責任
舊 2012-08-15, 04:0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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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m離線中  
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這個判決有什麼問題
應該不會有人把車借給不熟的人吧
那自已的朋友有照無照會知道吧
舊 2012-08-15, 04:04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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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Pabloch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72
拿到駕照後開車、騎車都是很嚴肅的事。
例如,讓友人搭便車,或騎車載朋友而途中不幸發生事故。若車上乘客受傷,可以向事故當事人求償,然後視責任比例由當事人雙方分擔。
騎機車載妹跑山路,若摔車造成後座妹受傷,後座妹也可以向騎車人求償。
敬請慎重看待交通規則,別在筆試後便把相關規定忘光光!
舊 2012-08-15, 04:14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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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blochu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這判決沒有什麼問題啊,就我來看。

車本來就是兇器,連環車禍可能殺死兩位數的人,瞬間大量的殺傷力,刀子能比嗎?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2-08-15, 06:1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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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現在在線上  
sd640801
*停權中*
 
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多一道檢驗關卡有何不可 ?


而且這還可以看出人性
無照的如果有擔當就全扛了

只是這代價太大

.
舊 2012-08-15, 07:07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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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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