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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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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Yahoo新聞] 5年酒駕罰60萬 「下次不敢了」

5年酒駕罰60萬 「下次不敢了」

更新日期:2007/04/08 07:30 記者:記者彭淵燦/竹北報導

曾因多次酒駕被罰60多萬元的新竹縣民賴明全,前天酒駕發生擦撞,又被警方依法移送,他談到這幾年來因貪杯受罰,直說下次喝了酒就不再開車了。

法界人士指出,一般酒駕法院大多判3到6個月,得易科罰金,以每天900元計,一個月就要27000元,換算賴明全這次至少要被罰8萬到16萬,但他是累犯,法官可能重判,且不准易科罰金,判他入獄,達到警告目的。

新竹縣警局竹北分局說,前天傍晚6時許,賴明全駕車經過竹北市光明6路和梁姓男子車輛擦撞,因是小擦撞,梁當時原本希望以3000元和解,但賴明全不同意,梁報警處理。

員警到場,發現賴明全的身上有酒味,經酒測後,每公升達0.49毫克,已超過規定值,將他帶回派出所警訊時,他坦承前天中午喝了2瓶啤酒。

員警查他的前科,發現他自91年2月起,因酒後駕車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已3次,員警對他一再酒後駕車感到很好奇。

賴明全說,自從實施酒駕取締後,他被查獲好多次,罰單好像接不完,累計他因酒駕所付代價高達60多萬元,但到底被開多少張罰單,他也搞不清楚。

賴明全的前妻聽到他又喝酒,覺得並不意外,她說,賴明全喜歡喝酒,朋友找就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407/2/cl20.html
==========================================================

這種人渣,為什麼我們的法律,讓他一再危險駕駛而束手無策?
還有臉說「下次不敢了」,嘻皮笑臉,一點都不好笑! 想想看這種人上路,有多少家庭可能天降橫禍!
五年六十萬又如何?相對他可能闖下的禍,六十萬的代價事實上有夠便宜。而且用膝蓋想也知道這種人絕對依然故我。
     
      
舊 2007-04-09, 01:16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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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離線中  
a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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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以勤的大腿上
文章: 3,187
狗改不了吃屎

唯有將他終身吊銷駕照才能還給大眾一個安全
 
__________________
假如沒有妳的允許,不能說「愛」,
那麼,至少我可以說「喜歡」。
是的,我喜歡妳 這一回,不請求妳的原諒。

舊 2007-04-09, 01:24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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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628離線中  
林小開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您的住址: 北部
文章: 94
還會有下一次
舊 2007-04-09, 01:28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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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開離線中  
andy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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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66
除非…酒駕一次就以公共危險罪起訴…比照白米炸彈客一次判個五年,不然罰再多的錢也沒用!!
還是會有下一次∼

此文章於 2007-04-09 01:35 PM 被 andy1106 編輯.
舊 2007-04-09, 01:33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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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1106離線中  
jasonsjcj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29
有種違規叫"無照駕駛"
舊 2007-04-09, 01:34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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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sjcj離線中  
Jake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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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12
應該學北歐

依照肇事者的財產和收入來訂罰金...
舊 2007-04-09, 01:34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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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e2003離線中  
Personal
Major Member
 
Persona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莊
文章: 226
他下次還是會說"下次不敢了"....
__________________
我曾經有過那麼一張沙發,
但是那時候我的腿一點也不酸,
所以我走了。
等我腿酸時,再回頭,
那張沙發已經被別人搬走了............
∼德國詩人 呂克特
舊 2007-04-09, 01:38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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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離線中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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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Jake2003
應該學北歐

依照肇事者的財產和收入來訂罰金...


非常好!但也要訂最低下限來規範收入低的人。

不過...









那些高官應該不會讓這種法案通過吧...
舊 2007-04-09, 01:41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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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bij831
Junior Member
 
bij83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我也不知道
文章: 743
引用:
作者a8628
狗改不了吃屎

唯有將他終身吊銷駕照才能還給大眾一個安全

這應該沒有什用,因為他還是"能"開車
也許等這類的人撞死高官的兒女,才能讓上面的人重視~~唉
__________________
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痴      
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舊 2007-04-09, 01:4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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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j831離線中  
gtr32ae101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919
用led手電筒來玩死酒駕人士好了...
__________________
退賽100%-而電腦是完全不被判罰的鬼遊戲.

小車隊倒光光.新人車手榨乾後.FIA賽事不如全面退出體育頻道.
舊 2007-04-09, 01:48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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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r32ae101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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