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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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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1,179
請教法律觀點

請教熟知法律的朋友一些問題

是由為離職同事向廠商下定貨品
由於公司內部無人知悉,等對方廠商寄出存證信函後才知道
有請該廠商調出當初的報價單以及出貨簽收單..該離職同事皆有簽收出貨單

想請教
該報價單抬頭為XX公司XX部門XXX 是否公司就可免責?
簽收單也為該離職同事姓名 是否公司就可免責?

因為小的我對事情的看法與處理者有不同看法.
ex.因報價單抬頭給xx公司xx部門xxx屬於 XXX這人 公司不須理會
但是處理者說法令小的覺得是在強辯...


所以來請教熟知法律的朋友
如有相關法條可以查詢就太好了
先感謝
     
      
舊 2005-01-08, 11:26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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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離線中  
realeri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951
請教熟知法律的朋友一些問題

是由為離職同事向廠商下定貨品
由於公司內部無人知悉,等對方廠商寄出存證信函後才知道
有請該廠商調出當初的報價單以及出貨簽收單..該離職同事皆有簽收出貨單

想請教
該報價單抬頭為XX公司XX部門XXX 是否公司就可免責?
簽收單也為該離職同事姓名 是否公司就可免責?

因為小的我對事情的看法與處理者有不同看法.
ex.因報價單抬頭給xx公司xx部門xxx屬於 XXX這人 公司不須理會
但是處理者說法令小的覺得是在強辯...


所以來請教熟知法律的朋友
如有相關法條可以查詢就太好了
先感謝


拜託
找律師好媽
有在收終點的la
 
舊 2005-01-09, 01:28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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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eric離線中  
951
Senior Member
 
95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1,179
對於自己不熟的領域當然選在疑難雜症發言
realeric兄在板上詢問電腦問題.. 總不希望聽到去電腦公司問拉這種答覆吧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408926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395461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395461
...

以上..請容納小的發言空間.冒犯就見諒囉
舊 2005-01-09, 01:44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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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離線中  
951
Senior Member
 
95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1,179
睡前推一下......
舊 2005-01-09, 03:42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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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離線中  
barkley_34
*停權中*
 
barkley_3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桃園
文章: 321
理論上有蓋公司章就是要負責

除非貴公司能提供該離職員工的非善意第三人行為佐證
舊 2005-01-09, 04:38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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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kley_34離線中  
951
Senior Member
 
95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1,179
報價單只有簽字.
簽收單也只有簽字而已
舊 2005-01-09, 11:00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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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離線中  
瘋狂火星人
Elite Member
 
瘋狂火星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無止盡的文件地獄~~
文章: 4,714
搬板凳隨時注意最新發展中..........
舊 2005-01-09, 11:06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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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火星人離線中  
951
Senior Member
 
95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1,179

小的最近不滿主管處理方式特來請教..
保佑過完年之後還再同一家公司
舊 2005-01-09, 11:10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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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離線中  
Cracie
Regular Member
 
Craci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裁判字號: 56 年 台上 字第 1612 號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裁判日期: 民國 56 年 06 月 14 日
裁判要旨: 僱傭契約於當事人間,固以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務勞
務,他方給付報酬為其成立之要件,然其與第三人間之關係,受僱人既係
以聽從僱用人之指示而作為,倘受僱人確係因服勞務而生侵害第三人權利
之情事時,僱用人即不能藉口曾與受僱人有何約定,而諉卸其對第三人之
責任。

參考法條:民法 第 188、482 條 (18.11.22)
__________________
萬能的天神.........
請賜我神奇的力量

好人歌

天地生萬物 惟人最高貴 人中有好人 實是人精粹
好人重孝悌 好人必忠信 好人守禮義 好人知廉恥
好人不邪*** 好人不貪酒 好人不賭博 好人不欠債
好人救急難 好人樂施捨 好人敬尊長 好人必謙讓
富人做好人 陰德益後代 貧人做好人 運程漸漸佳
少年做好人 前程似錦繡 老人做好人 晚年得善終
惡人做好人 罪孽有解脫 好人受欽敬 好人國之寶
好人動鬼神 好人感天地 美名千古揚 兒孫好榜樣
舊 2005-01-09, 03:53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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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cie離線中  
瘋狂火星人
Elite Member
 
瘋狂火星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無止盡的文件地獄~~
文章: 4,714
引用:
作者Cracie
裁判字號: 56 年 台上 字第 1612 號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裁判日期: 民國 56 年 06 月 14 日
裁判要旨: 僱傭契約於當事人間,固以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務勞
務,他方給付報酬為其成立之要件,然其與第三人間之關係,受僱人既係
以聽從僱用人之指示而作為,倘受僱人確係因服勞務而生侵害第三人權利
之情事時,僱用人即不能藉口曾與受僱人有何約定,而諉卸其對第三人之
責任。

參考法條:民法 第 188、482 條 (18.11.22)


這個前提應該是基於"受雇人受僱用人之指示而作為"
那以樓主的情形,無法證明該離職員工是受公司指示向受害廠商下訂單~~那還是要由原公司負責嗎???
舊 2005-01-09, 04:14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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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火星人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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