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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您的住址: PCDVD
文章: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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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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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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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來就是立法委員該做的事
還要民眾來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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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8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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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的是國外有類似的法律規範?
另外有一種東西叫超額責任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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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頂太瘋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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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設計不良用路人到處違規 然後把危險轉嫁到別人身上
只是這樣的情況已經很平常 都快天天死人了 怎麼沒在靠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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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asTonne-InternalFlight@432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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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PingTung
文章: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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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白痴在無理取鬧(指提案人)…
我窮,所以開車會小心謹慎,也有加保超額責任險(記得一千出頭) 今天如果不是四台跑車而是四個人呢? 此文章於 2018-12-18 08:54 PM 被 binliny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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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某處私人秘密基地
文章: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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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呀!....超跑都買得起還會在乎多繳一些保險費!
憲法不是有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嘛! 小弟見路上的超跑幾乎都不守行車秩序!停紅綠燈也要猛催油...深怕大家不知他是超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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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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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才是重點!! 台灣的道路設計跟維護真的落後國家一樣(之前去過一次墨西哥~感覺道路怎麼跟台灣一樣~有熟悉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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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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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合理阿,台灣撞死人你以為要多少? 殺人刑責都比不上強姦哩 如果你要說這不合理,那請先去改這邊法律 我舉幾個例子,之前對面有人在野生獅子區,跑下車被咬死 你會認為誰活該? 八仙那堆8+9,去狂歡,還要全民負擔? 到底誰活該? 同時間也報出過新聞,高雄有人工作也是全身燙傷....全民負擔? 還是你有捐錢去給他? 有錢人要炫富,天經地義 哪個正常人,不會想炫耀自己多強,多有本事 竟然這麼有本事,那就不要靠背什麼賠償問題 除非是故意去砸車那種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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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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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汽車應該要有賠償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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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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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就是差異嗎,開車小心謹慎不應該分窮不窮,而現今的狀態卻是,窮的要離超跑遠點,要小心謹慎;而開超跑的,卻不太需要,大家自然會離他遠點。 假設風險機率是千分之一,小心謹慎能降到萬分之一(沒有所謂小心謹慎就絕對不會發生,機率再小還是有可能),而這萬分之一,卻能讓窮人傾家蕩產;而路上的超跑,卻僅須一般留意車況就能維持在千分之一,甚至更低,即便發生,也無關痛癢。 說真的,我不認為提案人無理,只是細節跟界線還需要仔細評估;但,我也同意樓上網友的說法,這應該要是立委官員的工作,不該由民眾去承擔。 例:超跑違規停車導致差撞,就算是超跑要負擔90%責任,而剩下的10%也會讓一般車主崩潰(明明是超跑違規停車啊)。 此文章於 2018-12-18 09:35 PM 被 michelle-lai5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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