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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b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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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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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641
[請教]專利相關問題

想請問版上的大大

最近去客戶(鞋廠)那邊測試一個新開發的東西,還沒賣也沒報價,只是配合客戶測試
但這東西目前同業有在賣,他有申請專利...客戶有測過但是效果不佳(所以才會找到我公司這邊)

前幾天公司收到對方的信件,意思好像是他們有專利之類的
想請問,單純配合測試,沒有商業行為,也沒公開,這樣有侵權嗎?

對方根本不知道我設定的流程(因為一直配合客戶改來改去),我自己都還沒確定製程了,怎麼會侵犯製程專利XD
配方方面根本是不同想法做出來的,一些分析也做過,所以也沒侵權問題


專利是已經請律師事務所協助申請了,只是感覺他們手腳頗慢(被捲款那間)
     
      
舊 2015-08-12, 09:23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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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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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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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36
專利事務所 其實在那邊亂的很多啦
我建議你自己跑跑專利局 去詢問即可

另外專利不是對方說有就有
先查詢他是甚麼種類的專利
如果是新型的話 先確定有沒有專利鑑定報告.

有報告的話 看他分數 1-2分的話 基本上這專利沒用.
沒有什麼技術價值
 
舊 2015-08-12, 09:29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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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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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8
律師事務所不拖久一點怎麼跟你收費?
舊 2015-08-12, 09:33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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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II離線中  
Fab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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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S.P.B.
文章: 3,641
引用:
作者BL1978
專利事務所 其實在那邊亂的很多啦
我建議你自己跑跑專利局 去詢問即可

另外專利不是對方說有就有
先查詢他是甚麼種類的專利
如果是新型的話 先確定有沒有專利鑑定報告.

有報告的話 看他分數 1-2分的話 基本上這專利沒用.
沒有什麼技術價值


理律不知道這方面強不強

同業是美國公司,現在好像是宣稱他有製程專利
這東西好像也很久了,就是用一片膠膜取代膠水,高溫熔化後黏住材質

不過客戶是中國廠商,可能要查中國專利?

我不懂的是,製程設定都還沒確定,配方也跟他不同
怎麼會有侵權問題
舊 2015-08-12, 10:12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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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bio離線中  
d61s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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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Fabio
理律不知道這方面強不強

同業是美國公司,現在好像是宣稱他有製程專利
這東西好像也很久了,就是用一片膠膜取代膠水,高溫熔化後黏住材質

不過客戶是中國廠商,可能要查中國專利?

我不懂的是,製程設定都還沒確定,配方也跟他不同
怎麼會有侵權問題


只是對方發存證信函給你,又不是已經法院判下來的執行命令,怎麼"主張"當然是他隨便寫啊
舊 2015-08-12, 10:19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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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離線中  
MP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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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引用:
作者Fabio
想請問版上的大大

最近去客戶(鞋廠)那邊測試一個新開發的東西,還沒賣也沒報價,只是配合客戶測試
但這東西目前同業有在賣,他有申請專利...客戶有測過但是效果不佳(所以才會找到我公司這邊)

前幾天公司收到對方的信件,意思好像是他們有專利之類的
想請問,單純配合測試,沒有商業行為,也沒公開,這樣有侵權嗎?

對方根本不知道我設定的流程(因為一直配合客戶改來改去),我自己都還沒確定製程了,怎麼會侵犯製程專利XD
配方方面根本是不同想法做出來的,一些分析也做過,所以也沒侵權問題


專利是已經請律師事務所協助申請了,只是感覺他們手腳頗慢(被捲款那間)




簡單的說 專利法是要增進整體社會的技術與人民的福祉

所以 某人去申請專利 他在拿到專利權時 也必須公開他的專利

讓其他人去看他的專利 去構思 去實驗 看是否有更好的方法

所以 專利法允許他人出於實驗的需要 私下複製完整一樣的東西

並私下拿給其他人看 給其他人實驗 只要沒有談到買賣契約 和出於商業行為的買賣 就沒事




複雜一點 就如下所寫


台灣專利法 第五十九條
發明專利權之效力,不及於下列各款情事:
一、非出於商業目的之未公開行為。
二、以研究或實驗為目的實施發明之必要行為。

此文章於 2015-08-12 10:29 AM 被 MPEP 編輯.
舊 2015-08-12, 10:23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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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1567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6
沒上市賣哪有侵權問題.
更沒有索賠問題.

再說了.專利這個東西很籠統.
只要是類似的東西.
一切看專利內容跟法官認定.
閃專利就是利用條文內中的BUG去閃.
講坦白的.一些專利律師事務所根本沒你懂這個產品.
他懂得只是條文解釋跟法官應對眉眉角角而已.
比較可憐的是法官也只是一樣.
所以為何都要請專利律師就是如此.
因此所謂好的專利不一定是這個東西好.
而是專利內容寫的夠籠統.又沒有人有異議.
在法院中又可以放大解釋.
你怎麼閃都沒用.
權利金付一付.產品利潤變差.

除非你對於你的產品可以閃過專利非常有信心.
加上請到真專業的律師.又遇到認真又偏袒你的法官.
這樣閃專利沒問題.你還可以請專利.

我先前就遇過了.
明明兩個不一樣的東西.
到了美國法院對方就給你擴大解釋.
假設它的條文內容中有寫----......一個東西飛在天空中.....
所以是只要會飛的就侵權.
不管你是鳥還是飛機.
不管有沒有動力.
儘管只是條文中的一小段.
不好意思侵權.
付一筆錢.再談授權費.
沒事繼續賣.

換個角度來說.
當你費勁心思想了一個好東西.
且實驗了很久才確定可以量產且沒有問題.
付出了很多成本且付了專利費.
你願意輕易讓人分享嗎?
所以將心比心.
可以嚐試經過不同原物料或配方或做法做到同樣或是更好的效果.
這用種方式閃專利我比較認同.
畢竟身為一個研發人員看到自己的東西被內地廠商仿冒.
還參展.還再對面攤位.真她媽的漚.
專利這個東西只對於我們這種守法國家及廠商有用.
舊 2015-08-12, 10:29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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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1567離線中  
Fab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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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S.P.B.
文章: 3,641
引用:
作者MPEP
簡單的說 專利法是要增進整體社會的技術與人民的福祉

所以 某人去申請專利 他在拿到專利權時 也必須公開他的專利

讓其他人去看他的專利 去構思 去實驗 看是否有更好的方法

所以 專利法允許他人出於實驗的需要 私下複製完整一樣的東西

並私下拿給其他人看 給其他人實驗 只要沒有談到買賣契約 和出於商業行為的買賣 就沒事




複雜一點 就如下所寫


台灣專利法 第五十九條
發明專利權之效力,不及於下列各款情事:
一、非出於商業目的之未公開行為。
二、以研究或實驗為目的實施發明之必要行為。


感謝大大的訊息!
剛剛跟同事討論,有可能是品牌商要該公司降價,才會出這招
(我連成本都還沒算,結果對方說我的東西可能是他的一半價,頗扯)
舊 2015-08-12, 10:34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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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bio離線中  
MP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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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引用:
作者sam1567
我先前就遇過了.
明明兩個不一樣的東西.
到了美國法院對方就給你擴大解釋.
假設它的條文內容中有寫----......一個東西飛在天空中.....
所以是只要會飛的就侵權.
不管你是鳥還是飛機.
不管有沒有動力.
儘管只是條文中的一小段.
不好意思侵權.
付一筆錢.再談授權費.
沒事繼續賣.



在基於[全要件原則]下 產品要與專利範圍所寫完全一致 這才造成[文義侵害]
不會只因產品與專利範圍中的一小段相同 就判你侵權
只要你閃過一個元件 就不構成[文義侵害] 但不建議就真的只閃過一個元件
或是你可以去找在對方申請專利前 是否已有別人的專利或產品 已揭露[一個東西飛在天空中]

若對方如果說你造成[均等侵害] 均等侵害也是做[整體比對]
不會只因產品與專利範圍中的一小段類似均等 就判你侵權

對方用均等侵害告你 你就用[禁反言] 去看對方造申請專利的整個過程中
在修改專利範圍時 是否有[縮限專利範圍] 將[一個東西飛在天空中]視為[已知技術]或排除出專利範圍
或是去找前案 說對方[不當擴張專利範圍] 將專利範圍擴大到反而進入[已知技術]的領域裡

此文章於 2015-08-12 10:45 AM 被 MPEP 編輯.
舊 2015-08-12, 10:36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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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旋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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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旋新境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2
就我在製造業的經驗
每家公司的研發工程師想的事情都差不多
會申請專利的通常只是動作比較快
好好去蒐集比專利更早的類似構想或同業樣品,應該都能證明對方的專利原創性有問題
舊 2015-08-12, 10:42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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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旋新境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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