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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教]專利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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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專利相關問題
想請問版上的大大
最近去客戶(鞋廠)那邊測試一個新開發的東西,還沒賣也沒報價,只是配合客戶測試 但這東西目前同業有在賣,他有申請專利...客戶有測過但是效果不佳(所以才會找到我公司這邊) 前幾天公司收到對方的信件,意思好像是他們有專利之類的 想請問,單純配合測試,沒有商業行為,也沒公開,這樣有侵權嗎? 對方根本不知道我設定的流程(因為一直配合客戶改來改去),我自己都還沒確定製程了,怎麼會侵犯製程專利XD 配方方面根本是不同想法做出來的,一些分析也做過,所以也沒侵權問題 專利是已經請律師事務所協助申請了,只是感覺他們手腳頗慢(被捲款那間) :jolin: |
專利事務所 其實在那邊亂的很多啦
我建議你自己跑跑專利局 去詢問即可 另外專利不是對方說有就有 先查詢他是甚麼種類的專利 如果是新型的話 先確定有沒有專利鑑定報告. 有報告的話 看他分數 1-2分的話 基本上這專利沒用. 沒有什麼技術價值 |
律師事務所不拖久一點怎麼跟你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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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理律不知道這方面強不強 :ase 同業是美國公司,現在好像是宣稱他有製程專利 這東西好像也很久了,就是用一片膠膜取代膠水,高溫熔化後黏住材質 不過客戶是中國廠商,可能要查中國專利? 我不懂的是,製程設定都還沒確定,配方也跟他不同 怎麼會有侵權問題 :stupefy: |
引用:
只是對方發存證信函給你,又不是已經法院判下來的執行命令,怎麼"主張"當然是他隨便寫啊 |
引用:
簡單的說 專利法是要增進整體社會的技術與人民的福祉 所以 某人去申請專利 他在拿到專利權時 也必須公開他的專利 讓其他人去看他的專利 去構思 去實驗 看是否有更好的方法 所以 專利法允許他人出於實驗的需要 私下複製完整一樣的東西 並私下拿給其他人看 給其他人實驗 只要沒有談到買賣契約 和出於商業行為的買賣 就沒事 複雜一點 就如下所寫 台灣專利法 第五十九條 發明專利權之效力,不及於下列各款情事: 一、非出於商業目的之未公開行為。 二、以研究或實驗為目的實施發明之必要行為。 |
沒上市賣哪有侵權問題.
更沒有索賠問題. 再說了.專利這個東西很籠統. 只要是類似的東西. 一切看專利內容跟法官認定. 閃專利就是利用條文內中的BUG去閃. 講坦白的.一些專利律師事務所根本沒你懂這個產品. 他懂得只是條文解釋跟法官應對眉眉角角而已. 比較可憐的是法官也只是一樣. 所以為何都要請專利律師就是如此. 因此所謂好的專利不一定是這個東西好. 而是專利內容寫的夠籠統.又沒有人有異議. 在法院中又可以放大解釋. 你怎麼閃都沒用. 權利金付一付.產品利潤變差. 除非你對於你的產品可以閃過專利非常有信心. 加上請到真專業的律師.又遇到認真又偏袒你的法官. 這樣閃專利沒問題.你還可以請專利. 我先前就遇過了. 明明兩個不一樣的東西. 到了美國法院對方就給你擴大解釋. 假設它的條文內容中有寫----......一個東西飛在天空中..... 所以是只要會飛的就侵權. 不管你是鳥還是飛機. 不管有沒有動力. 儘管只是條文中的一小段. 不好意思侵權. 付一筆錢.再談授權費. 沒事繼續賣. 換個角度來說. 當你費勁心思想了一個好東西. 且實驗了很久才確定可以量產且沒有問題. 付出了很多成本且付了專利費. 你願意輕易讓人分享嗎? 所以將心比心. 可以嚐試經過不同原物料或配方或做法做到同樣或是更好的效果. 這用種方式閃專利我比較認同. 畢竟身為一個研發人員看到自己的東西被內地廠商仿冒. 還參展.還再對面攤位.真她媽的漚. 專利這個東西只對於我們這種守法國家及廠商有用. |
引用:
感謝大大的訊息! :like: 剛剛跟同事討論,有可能是品牌商要該公司降價,才會出這招 (我連成本都還沒算,結果對方說我的東西可能是他的一半價,頗扯) |
引用:
在基於[全要件原則]下 產品要與專利範圍所寫完全一致 這才造成[文義侵害] 不會只因產品與專利範圍中的一小段相同 就判你侵權 只要你閃過一個元件 就不構成[文義侵害] 但不建議就真的只閃過一個元件 或是你可以去找在對方申請專利前 是否已有別人的專利或產品 已揭露[一個東西飛在天空中] 若對方如果說你造成[均等侵害] 均等侵害也是做[整體比對] 不會只因產品與專利範圍中的一小段類似均等 就判你侵權 對方用均等侵害告你 你就用[禁反言] 去看對方造申請專利的整個過程中 在修改專利範圍時 是否有[縮限專利範圍] 將[一個東西飛在天空中]視為[已知技術]或排除出專利範圍 或是去找前案 說對方[不當擴張專利範圍] 將專利範圍擴大到反而進入[已知技術]的領域裡 |
就我在製造業的經驗
每家公司的研發工程師想的事情都差不多 會申請專利的通常只是動作比較快 好好去蒐集比專利更早的類似構想或同業樣品,應該都能證明對方的專利原創性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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