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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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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5
警追嫌疑犯 害婦人遭撞

引用:
警追嫌疑犯 害婦人遭撞

2017/05/11 18:19
婦人光是醫療費用就超過50萬元,當時被嫌疑犯撞傷,家屬質疑警方,事發8天了仍不聞不問,追捕當下也沒有鳴笛警示;警方公布密錄器還原,追捕的過程當發現嫌疑犯就有鳴笛,發現婦人被撞到第一時間先追捕肇逃嫌犯,之後也有立刻回頭救援,警方理解家屬悲傷心情,但抓壞人理所當然,員警也不願意見到路人受傷。

遭撞婦人家屬:「警察有沒有依照值勤的SOP,亮警示燈、閃警笛,讓周遭民眾知道警察正在追嫌疑犯。」

追嫌疑犯卻遭嫌犯追撞,家屬相當不捨,質疑警方如果有鳴笛警示,民眾會早一步警覺,警方也公布密錄器還原事發經過;警方騎乘機車,距離車禍地點前一個路口就一路鳴笛,但嫌犯撞上婦人後加速逃逸,警方沒追到人,但家屬不滿警方怎麼沒停下來查看傷者。

遭撞婦人家屬:「撞擊聲音那麼大,人已經在半空中旋轉一圈半才落地面,這聲音是非常大聲,為什麼當下警察經過,沒有一台警車停下來處置傷者狀況。」

樹林派出所長賴崇良:「我們沒有看到肇事車輛後,就立刻返回被撞的地點來協助救護。」

警方公布密錄器截圖,表示當時有熱心民眾示意駕駛肇逃方向,畢竟警方也不是救護人員,第一時間當然先抓人,但不到3分鐘後,員警就立刻折返並通報119。

遭撞婦人家屬:「警察追嫌疑犯,我家人遭受嫌疑犯撞傷後,警察都沒有來關切。」

家屬悲傷心情大家都夠理解,但也質疑員警跨轄抓人沒先通報,警方解釋從樹林轄區追到板橋,只有一條板林路做區隔,加上當時情急,無線電也沒辦法及時通報;警察抓壞人理所當然,但家屬認為,員警抓不到嫌犯,甚至連聲慰問也沒有,心理難以接受。


所以要國賠??
     
      
舊 2017-05-12, 07:41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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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 A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9
有影片了, 那就不用灰了~ 家屬怎麼不去找犯罪者要賠?
 
舊 2017-05-12, 07:52 A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  
呵呵王子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4刪.............................
舊 2017-05-12, 08:50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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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王子離線中  
滄桑v2
Power Member
 
滄桑v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有影片了, 那就不用灰了~ 家屬怎麼不去找犯罪者要賠?


遭撞婦人家屬:「警察有沒有依照值勤的SOP,亮警示燈、閃警笛,讓周遭民眾知道警察正在追嫌疑犯。」

追嫌疑犯卻遭嫌犯追撞,家屬相當不捨,質疑警方如果有鳴笛警示,民眾會早一步警覺,警方也公布密錄器還原事發經過;警方騎乘機車,距離車禍地點前一個路口就一路鳴笛,但嫌犯撞上婦人後加速逃逸,警方沒追到人,但家屬不滿警方怎麼沒停下來查看傷者。
---

家屬什麼狀況都沒搞清楚就開砲, 那怎麼不順便怪一下嫌疑犯為什麼要逃跑?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7-05-12, 08:52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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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離線中  
mypigbab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51
這個要負責也是嫌犯負責吧?
怎麼會要警察負責?
舊 2017-05-12, 08:58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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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pigbaby離線中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滄桑v2
遭撞婦人家屬:「警察有沒有依照值勤的SOP,亮警示燈、閃警笛,讓周遭民眾知道警察正在追嫌疑犯。」

追嫌疑犯卻遭嫌犯追撞,家屬相當不捨,質疑警方如果有鳴笛警示,民眾會早一步警覺,警方也公布密錄器還原事發經過;警方騎乘機車,距離車禍地點前一個路口就一路鳴笛,但嫌犯撞上婦人後加速逃逸,警方沒追到人,但家屬不滿警方怎麼沒停下來查看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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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什麼狀況都沒搞清楚就開砲, 那怎麼不順便怪一下嫌疑犯為什麼要逃跑?

怪嫌犯又要不到國賠, 當然是要怪警察才行啊
反正台灣法官都跟警察有仇, 告警察拿到錢的勝算比較高
舊 2017-05-12, 09:03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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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s離線中  
鋼蛋3
Advance Member
 
鋼蛋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事情很簡單,家屬清楚得很,哪可能搞不清楚狀況

找嫌犯賠償是不可能的事,都要去吃免費飯的人不差這條阿
既然跟嫌犯求償沒機會當然是找警察賠了
既然要找警察賠,當然得把所有事情誇大

個人感覺,這種事情找條子賠錢是有可能的,
甚至應該立法規範:因為警察追捕嫌犯的過程中,不管是嫌犯或是警察疏失造成一般老百姓生命財產受損,由國家先補償損失
如果是警察疏失,就國賠這當然沒爭議
如果是嫌犯造成的,就先國家代墊,然後再代位求償

一般老百姓對上那些出來作奸犯科的,想得到合理的賠償難度太高了
都要去吃免費牢飯的人,會差這一條嗎?

對警察而言,也算是種保障,避免出了事情後,需要再處裡百性求償官司的問題而有所顧忌

去年毒犯倒車輾斃女童的新聞大家還有印象吧?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ingnews/1680043

這次撞傷的還是小條的,那個被撞死女童才可憐
家屬對毒蟲取得合理求償的可能性太低了,都要去坐牢的人有差這條嗎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可以吃嗎????
舊 2017-05-12, 09:24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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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這讓我想起Pat Labor的劇情,Griffin背後緊靠建築物,警用Labor就當機了,因為控制軟體裡頭寫著不能毀損私人財產。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7-05-12, 10:32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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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91091
Basic Member
 
9109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7
不停下來照顧被撞者,被罵無人性
如果停下來照顧,我看又會被轟說放走肇事者..
難做
舊 2017-05-12, 11:21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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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91離線中  
sawatariask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2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有影片了, 那就不用灰了~ 家屬怎麼不去找犯罪者要賠?


有照樣要灰阿.....
舊 2017-05-12, 11:35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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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atariask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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