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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原始林裡
文章: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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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在研究竊取企業機密的刑事案例,赫然發現幾個判決裡,竟然有這樣的敘述
.....審酌XXX犯罪後深表悔悟等情況,量處XXX有期徒刑XXXX.... 我操, 犯了罪,該受什麼罰,負什麼責,跟事後是否悔悟,有什麼關聯。 跟可以教化,有什麼關聯? 可以請國家立法,改掉這種荒天下之大謬的論述嗎? 難怪我的感覺是台灣法律是在懲罰好人,保護壞人。 只要犯了罪,來個事後深表悔悟,就可以減刑,避責。 跟歐陽修的縱囚論所批判的,沒什麼兩樣,法官與犯人,上下交相賊。 我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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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三百萬人,365天如果都重複使用環保筷,一年可以解救台灣以及東南亞15萬棵樹木或是竹子。為美麗的台灣,謝謝您! 南瓜爸在越南 http://joe2001.pixnet.net/blog 此文章於 2015-07-23 03:56 PM 被 joe20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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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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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會有一種能操控生殺大權的快感
以人性來說 這是非常爽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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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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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看條文嗎
![]() ![]()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之利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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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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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沒有回錯主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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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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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比如說5年以下,法官自然有裁量權可以判5年或4年或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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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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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灣喔
法條雖然是一樣的 碰到不同法官有不同見解就算了 興致一來 還會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又是宋代公使錢、又是歐盟廢死普世價值的 搞得我都不知道我該遵守哪個時代、哪個國家的法律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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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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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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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有裁量權
不過開版的意思是說:只要犯人哭給法官看.表示有悔意(或是有其他好處??) 法官要判三小都隨他爽的 有可能竊取機密嚴重程度相同.但是刑度不一 就很容易讓人覺得不公平 不過在台灣討論法律公平根本是痴人說夢 ![]() ![]() ![]() ![]() 喔! 我修正一下 :在台灣討論法律公平根本是神經病 ![]() ![]() ![]() 此文章於 2015-07-23 04:20 PM 被 enn10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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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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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悔悟多半是有雙方和解書
否則法官也沒這麼好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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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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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說台灣的法官輕判的理由,都是他自己腦補出來的可笑理由,根本就不合邏輯 大家不相信司法,是覺得法官都是佛心來的,要替被告脫罪或輕判,何患無辭 要怎樣判沒意見,下面法官用的理由真的是XXXXXX PS:難怪之前哪個殺人未遂犯,考上台大研究所會得到減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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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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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同樣都是判3年的話
法官判刑時,什麼都沒說直接宣判3年有期徒刑 法官判刑時,說了"審酌XXX犯罪後深表悔悟等情況,量處有期徒刑3年" 我覺得x年以下有期徒刑本來波動幅度比較大 上面的說法,一般老百姓聽了比較爽 下面的說法,被告聽了比較爽 此文章於 2015-07-23 04:55 PM 被 ㄧ本道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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