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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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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WTF]修法惹反彈!汽車肇事不賠健保 全民1年恐買單30億

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修法惹反彈!汽車肇事不賠健保 全民1年恐買單30億

財委會修法 強制車險醫療費全民付?

車險排除醫療費 健保會反彈

引用: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前天一讀通過「柯媽媽」條款,
汽車強制險理賠不再包含傷害醫療費,肇事者造成的醫療傷害全數由健保埋單,
此舉讓健保署槓上金管會,甚至表明強制險財務失衡就該調漲費率,而非轉嫁給健保。

汽車駕駛人肇事所衍生的醫療費用,除了從保險公司給付外,
健保署則因為這筆醫療費是肇事責任,還會向保險業者請求賠償;
但近年因為強制保險財務吃緊,催生強制險的柯蔡玉瓊(柯媽媽)疾呼廢除健保求償,
前天在立法院終於獲得初步通過。

健保署財務組科長邱峰明表示,強制汽車險費率已調降十次,
死亡與殘廢給付又調高四次,衍生的財務失衡應該重新精算費率,
而非增加健保財務壓力。

不僅官員反對,健保會也有二十六名委員連署表達反對立場;
健保會委員、同時也是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表示,
立院如果真的通過柯媽媽條款,肇事者的責任將全部轉由全民埋單,
不僅損及健保財務,強制險不理賠傷害醫療費,也讓強制險的功能喪失殆盡。
另一名健保會委員干文男,甚至以「天底下哪有肇事者的事情,
要全民來負擔這種不公平的決定。」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司長曲同光表示,健保少了汽車肇事求償後,
預估每年將短少三十億,恐怕會讓健保提早發生財務壓力。


健保拖累強制車險立委搶救

引用:
代位求償車禍醫療費260億 造成車險連年虧損 醞釀漲保費 許添財等提議解除健保請求權

記者邱建業、尹俞歡/台北報導

強制汽車責任險遭全民健保代位求償累積約260億元的車禍醫療費用,
不但造成每年30億元虧損,也醞釀保費調漲。昨(13)日立委提案修法解除健保請求權,
讓「兩保」一碼歸一碼,但全案因爭議太大,遭委員會保留,待日後討論。

此外,立委廖國棟也提案將勞工安全衛生事故納入健保局代位求償的範圍,
也就是當勞工因工受傷時,健保可向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的雇主請求損害賠償,
但此提案也因強制險爭議一同保留。

依現行健保法規定,若發生車禍,傷者就醫產生的醫療費用,
健保可於事後向強制汽車責任險請求損害賠償。
不過根據金管會保險局統計,強制汽車責任險因賠付健保導致特別準備金每年損失約30億元。
立委蘇清泉就質疑,以目前強制汽車責任險約220億元的特別準備金推估,再七、八年就可能破產。

為此,立委許添財等人提出健保法修正案,提議刪除健保法95條中有關健保向強制汽車責任險求償權。
提案立委認為,強制汽車責任險採無過失責任制,立意是要保障民眾在發生車禍時能有基本的理賠保障,
健保法不應該再加重其他的給付責任到強制汽車責任險身上。

金管會保險局官員對此表示支持,並表示如果強制汽車責任險不堪虧損而要漲保費,
弱勢及低收入族群勢必面臨更大的衝擊。
除此之外,催生強制汽車責任險的柯媽媽到立法院表示,
汽車強制責任險已經要求駕駛要賠受害人,若又要加賠健保,等於剝車主兩層皮。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陷入兩難,最後以爭議太大為由,
將全案留待日後討論。


車禍受害給付 立院、衛部拉距

引用:
針對各界質疑,立法院初審通過取消健保向「強制車險」索討車禍受害者醫療費用的「柯媽媽條款」,
等於是將肇事者責任由全民承擔。
立委楊麗環分析,車禍受害者只要有繳健保費,健保本就應給付其醫療支出,
因此她贊成取消健保向強制車險代位求償的制度。健保署則強調,
強制車險多次調漲車禍死亡與殘廢給付,卻10度調降費率,如今應重新調整費率,
而非轉嫁至健保由全民埋單。


立委丁守中、許添財等人有鑑於強制車險疑似成為健保的「提款機」,
已造成強制車險財務困難,遂提案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廢除健保代位求償的機制,也就是受害者醫療費用將由全民埋單。
該草案日前已在立院財政委員會1讀通過,金管會評估,強制車險年保費將有望調降7%。


【反對意見多】
對此,由醫界、工商團體與消基會等民團成員組成的健保會26名委員,
以及健保署都分別發表聲明指出,健保向強制車險代位求償的本意,
是由用車人分擔車禍醫療賠償的風險,但新版強制車險一旦通過,
則較少或不能開車的民眾、兒童及年長者也得承擔肇事者責任,
不符公平正義原則,且健保將年增30億元支出,恐有調漲保費之虞。


20餘年來推動強制車險立法及修法不遺餘力的柯媽媽曾表示,
健保連車禍受害者住院後所生的香港腳、性病等與車禍無關的疾病也一併求償,
是造成強制車險財務困難的元兇之一。
健保署財務組科長邱峰明解釋,強制車險初上路時,健保可代位求償期限是2年,
後由於產險業者有結案壓力,遂將求償期限縮短為4個月,
期間受害者所有醫療費用都可求償,才有上述狀況發生,
但今年已將1萬2千個給付項目下修為與車禍較相關的近3千2百個項目。


【健保求償有限】
柯媽媽也曾公開指出,健保署應向車禍加害者本人提出醫療費用代位求償。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召集人黃淑英解釋,如加害者未投保汽車強制責任險,
健保當然只能直接向加害者求償,但若照現行法規,所有用車人都應投保強制車險,
而強制車險就是為了分擔全體納保人的車禍風險,因此由強制車險負擔受害者醫療費用並無不妥。

以2012及2013年為例,健保向強制車險代位求償的件數都約12萬件,
理賠總金額約30億元,平均每件僅求償2萬多元,遠低於求償上限20萬元。
健保署副署長李丞華說,部分受害者的醫療費用並非全都是健保給付項目,
這些自費額會先從20萬元中扣除,餘額才由健保求償,
因此若受害者醫療自費額逾20萬元、受害者不幸成為植物人,
或治療期超過4個月,健保都無法求償,也就是全民早就已在負擔部分車禍醫療支出。
     
      
舊 2014-12-29, 02:26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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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15
個人覺得不要一看標題就開始批評政府
我認為這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
不論支持與否,我們應該詳細研究一下,為何要這樣做?
以及之後的利弊得失
 
舊 2014-12-29, 02:52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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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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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到時候修改給付項目還有限額
也未必比較好


強制險,醫材上限 兩萬
假設更換髖關節,一側十萬,兩側共二十萬,強制險只賠兩萬,哪夠用

或者椎骨人工支架 ( 類似人工支架,但是只是塞一個墊片進去 )
這個一節兩萬多,我目前遇到過的,有一次三節的


再來就是復健,只能求償兩年,而且這判例還是四十幾年前的
復健超過兩年的, 通通該死就對了
( 傳說中的文字遊戲 )


**************

交通費用 ,上限兩萬內
而且還要有收據或者發票
除了計程車,其他想要有收據或者發票也不是簡單的事情
而且用大眾交通工具來算可能還要被質疑與醫療無關


**********

其他甚麼義眼,義肢,那個上限金額也不夠用


**************

該修的不修

不該修的亂修一通


**************
舊 2014-12-29, 02:59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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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不要問
Master Member
 
不要問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851
引用:
作者sd640801
再來就是復健,只能求償兩年,而且這判例還是四十幾年前的
復健超過兩年的, 通通該死就對了

只針對復建這一項
超過兩年還在復建多數都是回不來的那種
__________________

History doesn’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暫離.....
舊 2014-12-29, 03:09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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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問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近二十年的法條只要是有利萎豬公修正過的...
哪一個不是一堆問題?哪一條不是圖利特定人士?
舊 2014-12-29, 09:54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_akemi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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