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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畫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
在護家盟遊行中難得的對話

[YOUTUBE]44yXE5dC6I0&noredirect=1[/YOUTUBE]

花了點時間把他聽完了。
理性溝通是很重要的。

結果發現
反對派根本沒做功課
就是為宗教的保守教義而反對
舉例還是別人亂編的東西。
     
      
舊 2013-12-02, 08:15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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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畫離線中  
夢畫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
這類的事件
幾乎都不會變新聞

都只有吵架,互槓才會變新聞。
為什麼不報導
讓人知道理性溝通,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辦法。
 
舊 2013-12-02, 08:19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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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畫離線中  
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好像沒有提到領養小孩的問題

如果是其他權利比照正常夫妻,包括財產繼承權、簽緊急手術同意書、親屬喪假這些的

但就是不能領養小孩,除非小孩是自已或配偶與其他男性或女性所生的

不知道支持者能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

此文章於 2013-12-02 09:07 AM 被 暴君 編輯.
舊 2013-12-02, 09:02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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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離線中  
netblue
Power Member
 
netblu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在深藍的網際中的某一處
文章: 621
看新聞感覺上,就是在爭同性結婚權這一點,
其實過不過,與一般人、大多數異性戀者影響不大。

相較宗教團體,同性維權團體更為理性。
__________________

Prentend you are happy when you are blue,
It isn't very hard to do.
舊 2013-12-02, 09:37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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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blue離線中  
h101000
*停權中*
 
h10100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暴君
好像沒有提到領養小孩的問題

如果是其他權利比照正常夫妻,包括財產繼承權、簽緊急手術同意書、親屬喪假這些的

但就是不能領養小孩,除非小孩是自已或配偶與其他男性或女性所生的

不知道支持者能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

引用:
作者netblue
看新聞感覺上,就是在爭同性結婚權這一點,
其實過不過,與一般人、大多數異性戀者影響不大。

相較宗教團體,同性維權團體更為理性。


法國:兒童的權利凌駕擁有兒童的權利
舊 2013-12-02, 09:38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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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01000離線中  
finalhope201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我可不想要某個宗教團體的教義凌駕在我頭頂上,每次選舉光是群魔亂舞就算了,這種時候還要出來湊一腳,滾回去你的教會還是教堂吧,你的教義干我屁事。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賣場
【紗布巾】【助行器】

舊 2013-12-02, 09:43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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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hope2010離線中  
jamin
Senior Member
 
jam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引用:
作者finalhope2010
我可不想要某個宗教團體的教義凌駕在我頭頂上,每次選舉光是群魔亂舞就算了,這種時候還要出來湊一腳,滾回去你的教會還是教堂吧,你的教義干我屁事。
+1

台灣是宗教自由國家, 要搞政教合一請去美國 or 中東

 
__________________
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舊 2013-12-02, 09:48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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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n離線中  
損則有孚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0
想搞多元成家的,就提案用全民公投的方式解決吧;好歹先過提案人數及連署這兩個基本門檻吧,若連這兩個基本門檻都過不了,那就沒什麼好說了。

過了門檻之後的程序會有公辦辯論會,正反雙方都派出有做功課且有辯論能力的人,到時大家就可以從辯論會你來我往的過程中,做出比較正確的決定。

這樣才是真正的理性。


 

此文章於 2013-12-02 10:03 AM 被 損則有孚 編輯.
舊 2013-12-02, 09:54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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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則有孚離線中  
hohop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142
同性戀成家ok, 這女生講得蠻步錯的,口條很好..

但領養小孩真的不該凌駕兒童的權利!
舊 2013-12-02, 10:23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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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opa離線中  
gdrs
*停權中*
 
gdr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hohopa
同性戀成家ok, 這女生講得蠻步錯的,口條很好..
但領養小孩真的不該凌駕兒童的權利!


但是誰來定義啥是兒童的權利?
當親生父母放棄他們的時候他們的權利早就已經被破壞了

兒童在學校被其實可能因為同信婚姻的家庭
但難道單親就不會被歧視?
外配家庭也會被歧視, 家裡特別窮也會被歧視,家裡特別有錢也會被歧視
甚至家庭成員有一個會發酒瘋或有精神疾病的成員
被其他同才發現後,難道就沒可能被歧視嗎?

只要和別人有不同點的家庭就可能被歧視
這些人都沒有生養小孩的權力的嗎?

誰有那麼大的權力來定義誰有資格?

"兒童的權利凌駕擁有兒童的權利" 這句根本就是好聽但沒有內容的屁話
舊 2013-12-02, 10:41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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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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