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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Thumbs down 殺2女友判死上訴 最高法院將辯生或死

殺2女友判死上訴 最高法院將辯生或死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2.11.16 02:39 am


吳敏誠十九年前刺死女友,五年前再當街射殺出獄後結交的女老師,三度被判死刑。
(本報資料照片)
「劈腿男」吳敏誠十九年前刺死女友,五年前再持槍當街射殺出獄後結交的安親班女老師,三度被判死刑;吳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將針對應否判處死刑開庭進行「量刑辯論」,創下我國司法史首例。
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訂下個月三日就吳敏誠案開庭進行準備程序,月中就辯論,做出決定吳敏誠生死的裁判。

據了解,最高法院在量刑辯論中,不會碰觸死刑存廢的政策。合議庭希望在目前仍有死刑的前提下,透過具體案例的辯論讓量刑更細膩、適切,努力在被告、被害人之間找到平衡點。

第七庭是由審判長賴忠星,受命法官吳燦呂丹玉、李嘉興、張惠立等五人組成。由於吳敏誠上訴三審時沒有辯護律師,合議庭特別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由參與蘇建和案的尤伯祥律師帶領法扶律師周漢威、李艾倫參加辯論。

一九九三年,已婚的吳敏誠在工廠當倉管員,外遇和湯姓女作業員交往。同年五月出遊,吳不滿湯女譏諷他借不到錢,持刀刺死對方再自首,判刑八年定讞。吳服刑不到三年就假釋出獄,前妻沒有離棄,仍和他同住,但吳又劈腿。

二○○六年,吳與安親班女老師黃瓊瑤交往,因財務起紛爭,黃女要求分手,吳不甘心,於二○○九年十二月一日持槍當街射殺黃女;第一槍未中,朝黃女耳後「行刑式」開第二槍,送醫不治。

吳被起訴後,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死刑,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更一審、更二審仍判死刑。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死刑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必須十分慎重,決定自己開庭辯論

在準備程序,合議庭將說明辯論規則、整理爭點,是否選任專家證人;辯論時,將就判死刑的客觀標準,請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及吳的律師團充分辯論。

e04 !! 第一次殺人關不到3年!! 二次殺人罪證確鑿還不能判死? 他殺人時有慎重嗎? 乾脆公投好了
     
      

此文章於 2012-11-16 07:31 AM 被 hsinyic2 編輯.
舊 2012-11-16, 07:27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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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離線中  
ISDN128K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鄉民比較想知道的是
為什麼在 工廠當倉管員
可以殺完一個女友再交一個XD
 
舊 2012-11-16, 08:22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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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DN128K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吠死團體表示 :
舊 2012-11-16, 08:35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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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Elmo拿
*停權中*
 
Elmo拿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103
引用:
作者weirock
吠死團體表示 :


這是冤獄



∼∼∼∼∼∼∼
舊 2012-11-16, 08:44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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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o拿離線中  
尤典汴太
*停權中*
 
尤典汴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引用:
作者hsinyic2
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死刑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必須十分慎重,決定自己開庭辯論。

還真想問問,這麼說的話死刑以外的量刑就可以隨便嗎?
懶的吐槽了!
舊 2012-11-16, 09:16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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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離線中  
我是湯姆
Master Member
 
我是湯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幹! 現在我殺了人只要去自首, 就可以減刑!

出來再喝酒然後開車去撞死人, 也不用判死刑!

這他媽的什麼法律?

還有那幾個法官持的那什麼狗屁觀點, X他媽的是吃大便長大的嗎???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舊 2012-11-16, 11:00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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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離線中  
yider
Elite Member
 
yi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判給人權組織當義工,人權組織需指派一名正妹與其交往
定期報告他是否仍有密謀計劃殺女友,如果沒有,則持續交往十年,以確定不會再犯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11-16, 11:07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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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離線中  
009
*停權中*
 
009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70
最好是鞭刑啦...最好是鞭個50次 分幾天鞭 然後關個幾十年, 讓他求死不能 求生也不能啦..
XXX..
舊 2012-11-16, 11:19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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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ISDN128K
鄉民比較想知道的是
為什麼在 工廠當倉管員
可以殺完一個女友再交一個XD

有混過的就會知道,社會上有些女人是這款的(女人走上這條不歸路又混的不好的)
那些女人貼上來我想你也不會要(不是指外表跟身材),她們也有自知之明
除了從良跟想騙你錢的(只是你不會知道她的過去)
3不5時坐牢的、沒固定工作的、吸毒的...這些男人都可以在一起
至於原因?我沒問過,因為我根本不想跟那些人說話
連公司馬屁精都沒在理了

此文章於 2012-11-16 12:13 PM 被 solosbye 編輯.
舊 2012-11-16, 12:09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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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  
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先別說這個了

你聽過鬼島嗎
舊 2012-11-16, 12:25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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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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