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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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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與"掉落物"保持安全距離 ... 這罰單該吞下去嗎 ?
今天在別的網站看到的一篇文章 , 轉貼過來
引用:
若按照這邊某個人的說法 , 警察對於法規的認知不足 , 引用錯誤 , 中央單位也管不到 , 所以警察開單說了算 ... 交通規則裡面說的是 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 結果警察自己延伸引用成 未與掉落物保持安全距離 . 那這樣的罰單該吞下去嗎 ? 此文章於 2013-03-15 10:01 A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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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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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有一個疑問... 台灣沒有交通法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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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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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何必需要那玩意,大家都自己去解釋法條就好了,這種這麼進步的東西,不適合鬼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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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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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於罰單內容不合意 , 可以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 . 由法官去裁判 ! 我用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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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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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應該要PO出原出處、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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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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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阿你自己不就回答你自己的問題了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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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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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是覺得這篇文章有點問題
一般國道警察都是2個人一組 要同時遇到2個智障的...真的不容易 這種罰單要開出來的機會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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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為什麼抵制統一.而不抵制路邊攤或小吃 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規模" 路邊攤客源只有幾百最多上千 但統一的客源人數是上百萬 統一隨便一個問題商品.受影響的可是好幾十萬人 你能否想像這影響的層面有多嚴重 吃的健康.是做食品的基本要求 統一至少應該為消費者的健康.負起把關的責任 才不枉費台灣人幾十年來 對統一這個老品牌的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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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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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不用一下子跳法院 . 先做一般申訴就好 ! 根據原PO的回文 , 目前警察準備撤銷這張紅單 . 而問題在警方對於交通法規的不熟捻跟過度引用 . 台灣的交通規則是負面表列 , 禁止你做的事情都有明確的規定 . 正如同 45-1-2 寫的是 "禁止單車道並行" , 結果一堆人就把它變成 "禁止同車道並行" 引用:
這是原PO 的回覆 引用:
不就是一個好大官威的小隊長 .. 此文章於 2013-03-15 10:34 A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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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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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呢???
有沒有照片??? 沒照片就是對執法人員的誣蔑, 雖然的確有少數執法人員不是很好, 但這種沒證據指控是不是很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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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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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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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等原PO有補上照片 , 我再貼上來 ! 原 PO 的最後回應 . 引用:
此文章於 2013-03-15 10:55 A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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