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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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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例子是討論加害者的人權
前幾天三個小女孩被縱火燒死的那件案子是討論被害者的人權.
我傾向被害者的人權.
因為現在的法律大多予加害者有利
殺人不必償命,一物不能換一物.
所以殺了幾個人,不一定處死刑
詐騙了幾十億,只賠個幾百萬不到.
被殺的人呢?
一生積蓄被乾坤大挪移的人呢?
以這次小女孩被燒死的狀況來講
即使把兇手捕入獄,何時放出來?
放出來的時候依然會有警員在她家保護被害者嗎?
如果有人可以監控,民眾才能放心.
否則只會造就一個人人自危,互不信任的社會.不信任的程度,就看每個人的住家離老虎多近.
依此推之.不贊成給予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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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這
跟這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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