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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塞!未經允許將CD轉錄Mp3將可處五年徒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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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8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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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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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09
百貨公司案例實在太誇張了...我個人以為不得公開播放,應該以該商品為訴求目標圖利為限,百貨公司播放音樂純粹是給予消費者一個較愉快的購物空間,並不是在賣唱片,所以這間唱片公司抓得沒道理,還是該唱片公司營運不佳準備倒閉,只好派人四處查訪以獲得和解賠償金以便周轉?
到底是哪家唱片公司?以後最好別替他們公司作免費宣傳了!
2002-04-10, 02:2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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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8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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