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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借問一個問題:
我外甥於1月7日凌晨駕車過一涵洞時
不慎衝出車道,摔入稻田
碰巧稻田中有一台轎車停在那裡
(據車主說他在30分鐘前被一輛貨車撞倒田裡,警察與拖吊車都在現場
但他就是不肯離開現場,堅持要找到撞他的人..結果~~~)
好死不死我外甥的車翻覆在他的車子上
結果二敗具傷....
警察說自行和解..然後就不管了
結果,我外甥帶他到車廠談判
車廠老闆認為各自認賠了事
後來對方也沒再繼續追究
事過境遷8個月後,車主突然找上門說
要賠他修車費22萬...
(我外甥也修了25萬-->個人認為被車廠坑了)
我與家人討論後有幾個問題:
1.這22萬從何而來?
雖說他有車廠(他認識的??)開立的修車清單
但當時並未經過我們同意,這筆帳目能成立嗎??
2.當時狀況到底該說是誰的錯??
雖說,是我外甥撞到他的車,但若他的車不在稻田裡
我外甥的車還不會這麼慘呢...
3.為何8個月後才找上門??
車禍發生當下就該解決才對
為何要等8個月後才來理論??
目前已委託調解委員會出面處理...(是他找的!!)
日期預計在10/4雙方見面解決問題
不知這段期間我們該注意或蒐集哪些事、物...
以當作程堂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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