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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交通違規 員警不得"來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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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ry_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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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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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Justin
慘的是罰單密集寄來, 根本連悔改的機會都沒有.
1200 x 3= $3600
的確是這樣
我曾連續收到600X5(當時三個月前)
錢繳了過了半年
再連續收到1800X5(裁決)
問監理所要我找警察局
問警察局要我找郵局
問郵局他說不關他們的事
還好車已報廢 所以後來沒繳也沒怎樣
2001-08-20, 10:55 PM #
12
herry_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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