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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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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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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7
引用:
作者Crazynut
原本的規定當然有點不妥
三名正式法官都不同意,不敵六名國民法官的死刑判決
這樣會讓正式法官心裡不是滋味,辛辛苦苦讀了多年考上法官,卻沒得到應有的尊重。

然而改了之後又太過頭了,只要有一名正式法官不同意死刑,就造成"一票否決權"
這樣你拉國民法官出來是拉著玩的嗎。根本形同虛設,花了時間花了心力(雖然基本外行)毫無價值,還要揹鍋。

我個人以為,改成雙重三分之二好些。
只要總數三分之二,同時正式法官也要三分之二就通過。
這樣就可以避免"一票否決權"的出現。

《國民法官法》第83條規定:
6 票不能全部由國民法官包辦,必須包含至少 1 票職業法官 的同意

所以原本的並無不妥,六票裡面最少要有一票是法官,六票都國民法官會不成立。

2024改的才真是白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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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舊 2026-08-26, 01:58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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