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parc10
Junior Member
 
sparc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CC BY-NC-ND 4.0授權
文章: 798
《轉貼》P2P業者並非銀行業者,並不屬金管會管轄,形同沒有管理機關,頂多只能由經濟部以公司法來管理。

金管會說,台灣金隆科技並非金管會轄管,呼籲民眾留心四風險,包括貸借雙方互不認識難以評估倒帳風險,網路經營平台易發生捲款潛逃、詐欺、個資外洩等侵權,借後款項並非隨時可收回的流動性風險,以及借款不能保證回收。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7137927
舊 2023-05-03, 12:58 PM #6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parc10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