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蠻荒
我的想法是改變規則的限制,來避免這類情況的出現,不是利用罰則
因為許多佔著內線超車道的駕駛,通常也堅持自己是以最高速限行駛,沒有違反法規
如果用罰責的方式,我覺得過於被動、較難以改變現狀,罰則的部分應該是其他網友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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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也是以為如此
我國交通相關的法律,其實有不少是很有問題的
加上罰則過輕,警察機關執法不認真
然後政府又刻意縱容很多項違規行為
當然道路規劃也要到安全跟合法
如果政府有心想要改革
也許二十年後會有一翻新氣象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問題是有沒有落實
另外 我有聽過龜車在高速公路被罰
我還沒聽過併行被罰的
有人有這方面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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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沒聽過
在台68 事件之前也沒有在注意這個
我也不是這方面專業,也提不出甚麼有建設性的建議
不過相信我,這不會是你唯一知道無法有效落實的交通規則
如果併行行為有一天有辦法有效規範
路邊臨停亂象的問題也早就消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