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蠻荒
其實是我的話,不會騎重機上快速或高速,不過這只是個人看法
若是我遇到尾部貼著一部車,我當然知道對方這是逼車行為,但我的思考做法是、會加速往前並讓出內側超車道
這事件中汽車的作法當然是錯的
以現實中來說,按喇叭也好、閃燈也好,但實際情況呢
有人說到,交通規則和現實行車環境很矛盾,打方向燈沒人鳥你,按喇叭閃燈變成是一種挑釁
所以我才會提到將內側與外側的速限改變,是一種比較直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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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誤會,只是借用這個情境舉例一下
我平常也只開車不騎車的
我看影片的時候其實也在想
如果我是那台重機
甚麼樣的情況下我要把自己搞成這樣?
感覺這兩位好像都有路怒症的樣子?
台灣的交通問題,是很多原因加上人文導致的
我沒有辦法改變別人,我也只是一個平民老百姓
也沒有從政的打算跟資源
手上也就只有一票,靠選舉應該是很難改變現實情況
但是我努力在自己可以控制的環節不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困擾
的確台灣交通環境讓很多守法的人很無力
但我還是選擇遵守交通規則
也因為只要這樣,台灣交通還有救
只要有一個人願意遵守規則,那台灣交通就還有救
我國的交通環境,在歐美跟鄰境國家
都被稱為交通高危地區
前陣子 CNN 還形容台灣是行人地獄
的確從交通法規的罰則來看,的確是可以稱為行人地獄
更是違規魔人的天堂,你也很難找到第二個
像台灣這樣發生違規所產生的代價如此之小的已開發國家
不過我不贊成你的處理龜車問題
是因為大家都不遵守規則,所以我把罰則改成 xxx
因為這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不遵守規則的人,不會因為你這樣改了就開始守法
我覺得後面要說的真的太多了
因為這不是兩三下就可以說清楚講明白的事情
請恕我有機會接著再說,抱歉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內外側車道有速差也會有容忍值
真應該做的是兩線道不能車輛併行 尤其是內車道前方XX公尺沒有車輛時
若違反就可以檢舉開單
這可能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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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交通法規本來就有車輛併行的相關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