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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台68撞重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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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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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
blueck
這是你腦補的,這沒有一定,特別是受傷的人是主要肇則的情況。
為什麼我敢這樣說,因為我被告過,我沒受傷,對方受傷,最後檢查官不起訴,我沒有賠他半毛。
民事賠償,誰要賠誰還不一定。
檢察官不起訴,表示你沒有肇事責任。
而事故中這兩名駕駛都是危險行駛,觸犯公共危險,發生事故要沒有責任很難。
我前面也說了,即便肇事責任只有一成,還是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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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2023-03-20, 01:5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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