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今日台68撞重機事件
瀏覽單個文章
blueck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引用:
作者
Quaker2013
你忘了民事賠償的部分,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刑事就不太會輕判。
這是你腦補的,這沒有一定,特別是受傷的人是主要肇則的情況。
為什麼我敢這樣說,因為我被告過,我沒受傷,對方受傷,最後檢查官不起訴,我沒有賠他半毛。
本來還要他賠我車損,被老爸阻止,就算了。
民事賠償,誰要賠誰還不一定。
2023-03-20, 01:52 PM #
227
blueck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lueck
查詢blueck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lueck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