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蠻荒

針對2的現實狀況,很多人認為逼近前車就是挑釁了,按喇叭或閃遠燈、更常被視為是一種挑釁行為

那麼應該如何做,才能讓那些自認為行使在最高速限、龜在內線佔用超車道的駕...


以法律來說,你還真拿那些烏龜沒辦法,只能通過多多宣導不要占用內線,或是乾脆修法
把那條但書(可以以最高速限持續開在內側)拿掉。

高速行駛的情況,汽車貼近機車本來就會造成騎士生命危險,這不是挑釁難道是善意?
我也討厭龜車,但不可以顛倒是非。
__________________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23-03-20, 12:59 PM #20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Quaker201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