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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引用:
作者Quaker2013
如果兩車之前沒有危險駕駛互相逼車,那你的論點是對的。

但兩車是互相爭道危險駕駛的過程中發生碰撞,那就完全不一樣,類似的法律判決我前面
有貼了,兩車駕駛行為都有違反公共安全,不管最後因為甚麼原因撞到,都是公共危險罪
並致使人受傷。

我沒說BMW無罪,我是說重機責任較大。

法律有分輕重,所以刑度都是一個範圍,例如某罪三年以下,法官可以判一個月或三年。
舊 2023-03-20, 12:42 PM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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