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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台68撞重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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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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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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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uaker2013
如果兩車之前沒有危險駕駛互相逼車,那你的論點是對的。
但兩車是互相爭道危險駕駛的過程中發生碰撞,那就完全不一樣,類似的法律判決我前面
有貼了,兩車駕駛行為都有違反公共安全,不管最後因為甚麼原因撞到,都是公共危險罪
並致使人受傷。
我沒說BMW無罪,我是說重機責任較大。
法律有分輕重,所以刑度都是一個範圍,例如某罪三年以下,法官可以判一個月或三年。
2023-03-20, 12:4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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