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vvym
警察不是說沒有肇逃的問題
因為駕駛有報案跟直接去派出所
警察在新聞上說沒有肇逃的問題
至於傷害問題
從汽車駕駛的影片看,有辦法可以確認汽車有故意的行為嗎?
路肩在影片中的情況下是可以行駛的路段嗎?
如果路肩不能走,那汽車駕駛有甚麼錯誤?
不是就後車超車不當造成的
覺得上法院,敗訴的機率高
這次肉包鐵跟鐵包肉的戰鬥
這次是鐵包肉的勝利
|
BMW駕駛沒有做到以下,所以是肇事逃逸。
不要傻傻以為有報警就不是肇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最高法院100年台上字第645號判決,法官認為,駕駛人在事故發生時,除了不能任意變動現場,還必須要下車撥打電話叫救護車、報警、留在現場等待或協助傷者,並且要等到符合以下其中一項狀況,駕駛人離開才真正沒事:
確認傷者已獲得救治,就算人員當下已死亡,還是要等到救護車及警方到場,釐清責任歸屬後再離開。
讓被害人(傷者)、執法人員(警方)或其他相關人員(救護方、傷者同車友人、路人等)知道自己的真實身分,沒有隱瞞。
經過被害人本人同意,可以直接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