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部相關新聞都只有發生事故當下的前後不到30秒影片
(一個是肇事車前鏡頭,一個是遠方後車前鏡頭)
外人很難去看清整起事件真相....
就以現有的影片來看(與論是對肇事的4輪有利)
我個人認為該重機騎士在影片中的各種動作明顯是猴子自殺行為
(我自己騎紅牌)
而肇事車沒有停車下來協助傷者並等候警察到場來做後續肇責判定,就開走不顧傷者死活
雖有當下報警並開往警局到案;而影片中的警方發言說肇事車這樣不算肇逃也是刷新常識三觀很有爭議;那以後誰只要撞到人當下不用停車直接開走,只要當下有打電話與事後主動去警局到案.這樣就不算肇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