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pcbd
如果是拿maglite手電筒甚至可以拿來當短棍用.
|
記得20多年前剛退伍時,偶有做過機動保全(夜間獨自開車巡邏刷卡、入內搜查等)
當時雖有配警棍,但都是教:先用金屬製手電筒(約40cm長)閃對方眼睛,隨即一棍敲頭....
ps:遇到狀況時(警報等),握手電筒前方於太陽穴附近,除了有利於自保∼更可順勢一棍敲下....
當時某次郵局警報,依規定金融機構須會同警方or業主代表∼才能開門入內搜查....
結果來了兩名警察,卻拿偶當盾牌∼要偶在前面開路,他們卻拿槍跟隨在偶身後(說是在掩護偶....

)
雖說他們先自保才能保護偶,然而若當真有匪徒入侵∼偶就成為夾心餅∼面臨雙方夾殺(即使可能是誤傷)
好在偶當初任職半年多只有少數是真實有人入侵(99%以上是誤報)∼警報響起大多人就逃了(只有一次例外)
ps:
當然:以上只是個案∼不是每個警察都會把別人拿來當盾牌(可能是偶人品不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