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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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n245763
兇嫌拿刀,警察拿槍,
對法官來說二者火力顯著不對等,
扳機扣下去就要面對一連串的刑事與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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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種狀況,我大概知道接下來就是討論警察工作如何危險,應該要「擴權」了。
大家請冷靜看待權力平衡的問題,警察工作本來就有這種危險,從事警務工作原本就要對自己有足夠的心理建設與能力訓練準備,不能勝任?可以辭職啊…畢竟警察也是條命。
但民眾VS警察的武力不對等,是不是要先考量雙方武力對等了之後再來談是否擴權的問題?要嘛全民可擁槍,人民保護自己的責任轉嫁到自己身上,不要全部要警察負責,警察的工作危險可以降低,要嘛就是警察改配電擊槍,或警棍/刀械,這樣民眾VS警察的武力可以對等些。
為什麼警察的用槍受輿論監督?就是因為民眾VS警察的武力不對等的關系,現在的情況已是對民眾極其不利了,請勿想要再得寸進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