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7 台逾九成員警未使用過電擊槍 3萬餘人無卡匣可訓練
對此,警政署向審計部說明,2020年辦理拋射式電擊器採購因時效急迫,僅採購4,529組,
供外勤同仁先行使用,又各警察機關至共同供應契約下訂拋射式電擊器的時間不同,
因此交貨期程也有所不同,才會導致致訓練比例較低。
2020-06-30 徐國勇:將配發電擊槍列為警察執勤共同裝備
至於電擊槍的配發,徐國勇表示,鐵路警察局、航空警察局等單位,種子教官都完成訓練,
預算也已編列,將盡速在9月前完成採購,今年就可以撥用到各單位也包括派出所,將列為執勤共同裝備,
電子槍沒有殺傷力,但可以讓歹徒暫時沒有抵抗能力,讓員警得以迅速制伏。
110-04 中央警察大學警學叢刊-電擊槍使用適法性之探討-附論用槍時機之規範
伍、結論
我國有關警察人員配戴電擊槍部分,除法規範應加以修訂,賦予使用電擊槍之依據、
時機外,對於警察人員使用槍械是否符合「急迫需要」、「合理使用」等要件之判斷
並採取警察人員之主觀判斷,以其遭受立即危害當時之情境,是否符合已受訓練警察人員之觀點審視,
判斷其有無依據法令所為之行為,而阻卻其違法性,而非事後諸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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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範跟訓練要如何跟上一線基層人員的實務應用,這有待大有為的立委諸公
超前部屬及滾動修正八.........